淮滨王伍涉黑案背后的官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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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王伍涉黑案背后的官场乱象
(转自华东热线——河南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内幕:打黑竟成“黑打”)
淮滨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淮河中上游。因地处淮河之滨而得名,属国家级贫困县。当地人称,地方官场乱相纷生。
当人们的目光聚焦在重庆市如何纠正打黑错案,如何为薄熙来和王立军的“黑打”埋单的时候,另一起涉黑案的“黑打”内幕在河南信阳浮出水面。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近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信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
这起被信阳方面称为“我市截止目前涉案人员、涉嫌罪名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法律专家分析后认为,王伍等人不但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的四个基本特征,而且一审认定的六起违法行为,要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么是孤立、偶发事件,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去甚远。
这起“信阳最大的涉黑案件”从侦办阶段就存在问题。该案不是发现问题后进行侦办,而是先定性,先抓人,然后找证据。
王伍的代理律师、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刘德法律师称,侦查机关在办理本案时严重违法,先入为主,有罪推定。
王伍于2011年7月9日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第二天起在淮滨县散发大量传单,要求群众尤其是大车司机主动揭发王伍等人的犯罪行为。落款处留有办案民警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侦查机关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向当地手机用户大量发布内容为“主动揭发王伍罪行”的手机信息。
淮滨县公安局在网上发布的《致广大网民关于王五涉黑的公开信》也提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或提供重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律师称,这种举证行为本末倒置的行为,是典型的运动式打黑方式。这和重庆系列打黑案的逻辑是一脉相承。
2012年9月26日,王伍一案开庭审理时,实到被告人27人,开庭仅仅一天就结束收场。在法庭调查、质证、辩证过程中,各被告人在自我辩解及被告人律师发表辩护观点时,多次被审判长、审判员阻止不让发言。
据王伍律师刘德法称,对于王伍提供的在法庭外等候的证人,审判长以时间紧张为由不让证人出庭作证,导致大量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从根本上不能得到查清。所谓的庭审完全是做样子走过场,属于典型的有罪推定,程序上严重违法。
记者查阅王伍案的起诉书及一审判决书发现,很多事件的描述很像写小说,连具体的发生时间都没有(或者没有查清),如:
“ 1999年秋季的一天,被告人王伍以刘四兵砍伤其侄子王大恒(另案处理)为由,带领王大龙等人到淮滨县城寻找刘四兵报仇…..”
“2009年4、5月份的一天,被害人李和举到王伍沙场找到王伍商谈沙场事宜,因言语不和被告人王伍对李和举进行辱骂…….”
“2011年5月初的一天夜晚,被害人吕颂夫妇驾驶皖K3X843的瑞沃农用车拉着一车砖头同阜南县往淮滨县马集镇运送的途中,经过王家岗乡街道时,遭到被告人王伍、王大龙、郑伟伟等人拦截和追赶……”
这么多案件连时间都不具体,信阳中院竟然能据此做出司法判决。
淮滨县近期还因另一件事而名声大噪:有地方官员突发奇想,要毁掉5000亩粮田挖一个大湖。这个过于离谱的做法导致官民纠纷不断而被中央和河南省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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