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县运管所涉黑案引质疑 省法院撤销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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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县运管所涉黑案引质疑 省法院撤销原判
(转自华东热线——河南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内幕:打黑竟成“黑打”)
近日,一起涉黑案的“黑打”内幕在河南信阳浮出水面。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近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信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
这起被信阳方面称为“我市截止目前涉案人员、涉嫌罪名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法律专家分析后认为,王伍等人不但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的四个基本特征,而且一审认定的六起违法行为,要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么是孤立、偶发事件,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去甚远。
王伍,男,1970年12月30日生,汉族,系河南信阳市淮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2011年7月9日,王伍被刑事拘留。当年7月15日,11名运管所职工、王伍的同事接到运管所领导开会通知,他们在会场被警察带走。
2012年9月26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罗山提出公诉,开庭审理过程中,王伍等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
2012年10月25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10项罪名,判处王伍有期徒刑24年。
同案的其他26人也被分别判处不同刑期。其中包括淮滨县运管所11名职工。
淮滨县运管所如此多的职工集体涉黑,这在淮滨乃至信阳引起轩然大波。这11人中,有8人曾是优秀复员转业军人,其中多人曾立功受奖。
职工家属就此发出疑问,这些当年表现优异的复转军人,转业后能够到交通部门工作,毫无疑问,他们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各方面都是也是历经考验的。淮滨县交通局运管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果他们都是“黑社会”,那么交通局是什么?淮滨县政府又是什么?
更让家属不能接受的是,运管所职工上路罚款是王伍等人涉黑的重要罪状之一。
家属认为,运管所及运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给各乡站下达有罚款任务,且罚的越多各乡站返还的越多,这是王伍等人上路查车的重要原因。
家属称,运管所职工依据《道路运输交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两部法规管理车辆,被查处的车辆均存有一定的违反两部法规的行为。既然王伍等人上路查车是执法行为,又怎能认定这一行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说他们是借行政执法为名私吞公款,为什么还要开票,还要将罚款上缴国库和上级部门?
一审判决后,法律人士称,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伍等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存在九大硬伤。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等四大特征分析,逐条否定了王伍等人的行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
近日,河南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信阳市中院重新审判。
近日,一起涉黑案的“黑打”内幕在河南信阳浮出水面。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近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信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
这起被信阳方面称为“我市截止目前涉案人员、涉嫌罪名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法律专家分析后认为,王伍等人不但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的四个基本特征,而且一审认定的六起违法行为,要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么是孤立、偶发事件,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去甚远。
王伍,男,1970年12月30日生,汉族,系河南信阳市淮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2011年7月9日,王伍被刑事拘留。当年7月15日,11名运管所职工、王伍的同事接到运管所领导开会通知,他们在会场被警察带走。
2012年9月26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罗山提出公诉,开庭审理过程中,王伍等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
2012年10月25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10项罪名,判处王伍有期徒刑24年。
同案的其他26人也被分别判处不同刑期。其中包括淮滨县运管所11名职工。
淮滨县运管所如此多的职工集体涉黑,这在淮滨乃至信阳引起轩然大波。这11人中,有8人曾是优秀复员转业军人,其中多人曾立功受奖。
职工家属就此发出疑问,这些当年表现优异的复转军人,转业后能够到交通部门工作,毫无疑问,他们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各方面都是也是历经考验的。淮滨县交通局运管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果他们都是“黑社会”,那么交通局是什么?淮滨县政府又是什么?
更让家属不能接受的是,运管所职工上路罚款是王伍等人涉黑的重要罪状之一。
家属认为,运管所及运管所的上级主管部门给各乡站下达有罚款任务,且罚的越多各乡站返还的越多,这是王伍等人上路查车的重要原因。
家属称,运管所职工依据《道路运输交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两部法规管理车辆,被查处的车辆均存有一定的违反两部法规的行为。既然王伍等人上路查车是执法行为,又怎能认定这一行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说他们是借行政执法为名私吞公款,为什么还要开票,还要将罚款上缴国库和上级部门?
一审判决后,法律人士称,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伍等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存在九大硬伤。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等四大特征分析,逐条否定了王伍等人的行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
近日,河南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信阳市中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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