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鹰公司”的裁剪机是一堆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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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鹰公司”的裁剪机是一堆废铁?
前不久,本报接到义乌市多家公司的联名投诉,几家公司都购买了上海同一家公司制造的服装生产设备,都出现了性能不稳定、精度达不到、浪费又严重的情况,影响了生产经营,希望本报能帮助维权。
听信宣传购进设备
从事保暖内衣生产和销售的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义乌市商捷服饰有限公司和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2009年前后先后购买了上海和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鹰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裁剪机和全自动拉布机,该设备用于面料的自动拉布、排版、自动裁剪成服装裁片。上海和鹰公司在宣传中称其设备具有高科技性能,在完全替代人工裁剪和拉布的前提下,能达到较高的生产量、保证裁剪的高精度,藉此协助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金林对记者说,在上海和鹰公司强有力的宣传下,几家公司先后购买了其设备。但是在最初使用时,几家公司先后发现设备的性能不稳定,裁剪量和精度都不好。随后上海和鹰公司先后对部分企业的裁剪机进行了更换,将2007型更换为2011型,即裁前裁片的高度由7厘米更换为11厘米。但设备更换后,公司发现2011型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是存在问题,现在闲置在那里,无异于一堆废铁。
问题多多影响生产
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宗君指着已停机两年多的设备指陈其毛病:裁剪高度不够,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保暖内衣生产量; 拉布机拉布过程中,不能做到三边自动对齐,导致裁剪过程中布料浪费严重(平均每米布料因自动对边不齐而浪费2~5厘米); 裁剪过程中,压缩后的布料呈梯形结构,裁剪后造成布料浪费严重,门幅又缩进去5厘米左右,面料利用率损耗了3%以上; 因裁片尺寸偏差不一,导致产生人工修裁片工序,不仅增加人员工资,而且严重浪费了布料,因为要将尺寸修剪为同一尺寸,才能批量流转到下一工序,这样势必要将裁片尺寸大的修剪为尺寸小的,这就好比将180型号尺寸的裁片修剪为175型号的尺寸,使大码服装成了小码,又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遭遇不断的浪费后,企业发现在2011型裁剪机的实际工作状态下,其裁剪高度仅为真空吸附后6厘米以下,这样的生产量完全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的产量,仅仅在2000套左右。此外,设备不稳定、故障不断、维修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导致机器经常停产待修。同时,设备噪音较大,且没有强制性安全标识。
发现上述问题后,购买了设备的几家企业不断与上海和鹰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涉。2011年7月,上海和鹰公司销售及售后服务人员均签字认可了部分问题的存在。
交涉未果诉讼维权
在设备的诸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向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与上海和鹰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货款等。
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俊呈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于2009年8月20日签订的《销售合同》、2010年9月19日签订的《补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10万元);判决被告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30万元,赔偿停工损失60万元、物料加工损失30万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至诉讼之日预期利益损失60万元。
吴俊呈认为,被告提供的设备不具备其承诺的质量以及工艺水平,导致公司通过购买设备以提升自身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数量的基本目的无法实现;同时上述设备的故障以及缺陷难以通过维修加以彻底解决,而如果使用不仅要花费难以确定的维修费用,且会进一步损害原材料,增加后续人工修补产品的工时和费用,也不能提高产品的生产量和工艺水平;上述设备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占用了场地。而公司遭受的上述种种损失,均是被告产品不合格所致,也是被告不负责任的态度所造成的,理应由被告予以赔偿。
昨天,记者联系了上海和鹰公司管理部部长郑海明。他说公司正和义乌这家公司进行诉讼,机器也在请权威部门鉴定,等法院判下来再说。
本案6月已开过庭,目前设备鉴定正在进行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听信宣传购进设备
从事保暖内衣生产和销售的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义乌市商捷服饰有限公司和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2009年前后先后购买了上海和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鹰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裁剪机和全自动拉布机,该设备用于面料的自动拉布、排版、自动裁剪成服装裁片。上海和鹰公司在宣传中称其设备具有高科技性能,在完全替代人工裁剪和拉布的前提下,能达到较高的生产量、保证裁剪的高精度,藉此协助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金林对记者说,在上海和鹰公司强有力的宣传下,几家公司先后购买了其设备。但是在最初使用时,几家公司先后发现设备的性能不稳定,裁剪量和精度都不好。随后上海和鹰公司先后对部分企业的裁剪机进行了更换,将2007型更换为2011型,即裁前裁片的高度由7厘米更换为11厘米。但设备更换后,公司发现2011型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是存在问题,现在闲置在那里,无异于一堆废铁。
问题多多影响生产
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宗君指着已停机两年多的设备指陈其毛病:裁剪高度不够,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保暖内衣生产量; 拉布机拉布过程中,不能做到三边自动对齐,导致裁剪过程中布料浪费严重(平均每米布料因自动对边不齐而浪费2~5厘米); 裁剪过程中,压缩后的布料呈梯形结构,裁剪后造成布料浪费严重,门幅又缩进去5厘米左右,面料利用率损耗了3%以上; 因裁片尺寸偏差不一,导致产生人工修裁片工序,不仅增加人员工资,而且严重浪费了布料,因为要将尺寸修剪为同一尺寸,才能批量流转到下一工序,这样势必要将裁片尺寸大的修剪为尺寸小的,这就好比将180型号尺寸的裁片修剪为175型号的尺寸,使大码服装成了小码,又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遭遇不断的浪费后,企业发现在2011型裁剪机的实际工作状态下,其裁剪高度仅为真空吸附后6厘米以下,这样的生产量完全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的产量,仅仅在2000套左右。此外,设备不稳定、故障不断、维修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导致机器经常停产待修。同时,设备噪音较大,且没有强制性安全标识。
发现上述问题后,购买了设备的几家企业不断与上海和鹰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涉。2011年7月,上海和鹰公司销售及售后服务人员均签字认可了部分问题的存在。
交涉未果诉讼维权
在设备的诸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向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与上海和鹰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货款等。
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俊呈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于2009年8月20日签订的《销售合同》、2010年9月19日签订的《补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10万元);判决被告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30万元,赔偿停工损失60万元、物料加工损失30万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至诉讼之日预期利益损失60万元。
吴俊呈认为,被告提供的设备不具备其承诺的质量以及工艺水平,导致公司通过购买设备以提升自身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数量的基本目的无法实现;同时上述设备的故障以及缺陷难以通过维修加以彻底解决,而如果使用不仅要花费难以确定的维修费用,且会进一步损害原材料,增加后续人工修补产品的工时和费用,也不能提高产品的生产量和工艺水平;上述设备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占用了场地。而公司遭受的上述种种损失,均是被告产品不合格所致,也是被告不负责任的态度所造成的,理应由被告予以赔偿。
昨天,记者联系了上海和鹰公司管理部部长郑海明。他说公司正和义乌这家公司进行诉讼,机器也在请权威部门鉴定,等法院判下来再说。
本案6月已开过庭,目前设备鉴定正在进行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shuhai02- 帖子数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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