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广友“被党员”“被国企” 民营企业家路还有多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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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友“被党员”“被国企” 民营企业家路还有多远(转载)
案件背景
高广友原系本溪县小市镇久才峪村一村民。1986年,29岁的高广友个人承包了本溪县小市镇建筑公司,1990年高广友又被聘为频临倒闭的本溪县第一建筑公司经理,使这一公司起死回生,因此高广友在本溪县也小有名气。期间高广友一直承包本溪市第二建筑公司第四工程队。
1993年,本溪市水洞管委会(本溪市旅游局前身)想成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沒有资金也沒有技术管理人员,还想格外创收,再加上还需要有一个市县关糸协调的人,经管委会筛选,将成立的氺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砸死坑”的方式承包给了高广友。毎年上交10万元,后涨至15万元。1996年后该公司被旅游局建设局等拖欠大量资金已停止经营。
2000年,水洞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本溪市旅游局、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洞宾馆、本溪市水洞风景管理处、本溪市温泉寺风景区管理处、本溪水洞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培训中心,市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起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追讨上述单位拖欠该公司垫付的近千万元建筑工程款。
2000年10月21日,本溪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上述相关被告总计支付给原告387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
2002年,水洞房产公司又将本溪市建委下属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起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追讨被拖欠的500余万元工程款,法院判决水洞房产公司胜诉。
案件胜诉了,执行起来却异常艰难。胜诉后的8年间,欠款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2008年12月1日,高广友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提级执行申请,辽宁省高级法院受理后指令丹东市中级法院执行此案。之后,本溪市建委等部门的欠款陆续被执行到位,待欲执行本溪市旅游局的欠款时,该案却发生了令人费解的戏剧性的转折,从一个打了十多年平等民亊主体间的民亊诉讼案件,人为的利用公权利包装成了本溪市反腐倡廉的重大刑亊要案,致此本溪市中法已生效十多年的判决、辽宁省高法强制执行的裁定都变成了“废纸”!
其原因是高广友三番五次来到本溪市旅游局讨要,惹恼了该局局长何庆伟,何庆伟指使其下属哈长军以旅游局的名誉举报高广友涉嫌犯有侵呑国有资产罪。
旅游局假举报得逞
本溪市旅游局领导于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把举报信交到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安局对哈长军当天进行了一小时的询问,也就是这一天本溪市成立了以纪委牵头的8.22专案组。当时纪委书记高成儒,主抓的副书记董斌,专案组负责人王凯。
讨债为何遭举报?高广友太不明智了,何局长有什么要求,你怎么敢不答应呢?你惹恼的是旅游局局长何庆伟啊!何庆伟的侄子何义是本溪市检察院反贪局一处原处长,现在为什么不是了?因为他参与打死公安局副局长一案,反贪局与纪委的关系世人皆知,而本溪市纪委二室主任王凯又是办此类案件的精英。
来吧!拜读一下这封带着红字头的举报信,在共同验证其真伪。
对举报材料的验证:
1、举报材料中,对成立的水洞开发公司所有的注册资金累计525万元,纯属虚假注册,事实上是一个国有资金分文没有投入的空壳公司。
2、高广友在98年就已辞职,同时多次向旅游局交还水洞公司,旅游局根本无人接管,再者为讨回欠款,高广友才把法人变更为自己。
3、高广友变更为法人时账户上的507万元根本不是什么流动资金,是每年为应付工商检照从在建工程努尔哈赤山庄虚拨到水洞账面上,该虚假资额一直挂在水洞公司的帐上至今。
4、公司执照吊销是当年本溪市工商局为清理违法违规企业,规范市场环境而吊销,同时吊销的企业执照有1800余家,难道这1800余法人代表都构罪吗?
5、讨要和执行回来的款项,完全是高广友垫付的建筑工程款,根本就不是什么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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