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腿20万血泪控告广州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程橙遗体遭拘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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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腿20万血泪控告广州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程橙遗体遭拘押2年”
致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公安部、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
案情简述: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涉案经办警 察严重违法涉嫌袒护农行被举报人利 用程橙的母亲邝彩玲伙同邝碧芳自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间为谋财长期暴 力殴 打程橙致使手指骨折畸形伤 残身心健康遭严重损害的时机。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长期隐藏在“金樟楼内部902房 中”监 视和杀 害反 腐双膝伤 残举报人程少清女儿程橙。他杀凶手涉嫌“用捂嘴或捂脸”手段致使造成程橙面部右侧伤痕,并用“形状特殊条形钝器致伤物”沿着过道隔墙对准程橙左侧腰部暴 力打击致使形成“挫擦伤”即刻丧失反 抗能力后被抛推落楼杀 害。经办警 察长达2年枉法拒绝出具《书面是否立案通知书》涉嫌袒护包庇“他杀凶手”。经办警 察违法“挟持拘 押程橙遗体长达2年”枉法“要胁逼 迫”和打击报复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承认程橙的死因是自 杀”致使程少清“背负高达5万元以上”巨额“程橙遗体保管费”的债务。程少清经“多方举报上 访无果”遭逼 迫“卖腿20万、公开求助”控 告举报。
一【根据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纪 委监察室”在2016年3月29日16时59分和2016年10月27日11时09分用02083120984打电 话给程少清的“口头答复”以及技侦警 察孙法 医和石牌派 出 所及刑侦经办警 察严重违法违规的八种事实】:(一)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公 安机 关应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的法规“未进行公开质证”和“未依法”将《2015年3月13日15时18分至15时40分程橙坠楼现场大门口监控录像、现场勘查照片、勘查报告》等等“原始检材和对比样本”等材料“未送交给”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北 京的权威刑侦法 医专 家。(二)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 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枉法“口称”程少清依法“指派聘请”北 京国 家级权威刑侦专 家作出《法 医专 业意见书》不合法不采信。(三)违法“抗拒”广州市公 安局的“指令”违法“不委托国 家级权威鉴定机 构”对程橙腰部伤痕做《重新(补充)鉴定》。中山大学 法 医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从未到达”程橙坠楼“现场进行勘查和调取检材”和“未对”程橙《腰部伤痕》作出“致伤物推断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致伤方式、伤害程度”等等鉴定意见。根据广州市公 安局2015年8月10日作出穗公群涉【2015】66号《涉法涉诉信 访事项告知单》中“已认定”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鉴定。(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 业技术要求的;(3)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事实。(四)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暗示或者强 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违法编造“虚假谎 言施加干挠压力”给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罗斌法 医师。根据【2016】粤7101行初276号行政诉 讼案“经质证真 实性无异 议”的《鉴定文书延迟发放申请表》中写明:“今天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分 局孙法 医(13829756202)来电告知程少清已去分 局投诉,分 局出具答复函。大概意见“无证据显示他人所为”。落款签 名是:罗,5月13日”。而根据穗公天群【2015】135号《信 访事项受理单》写明:“2015年5月29日收到程少清提交信 访材料。”(五)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故意做出虚假的口头鉴定。”在2015年11月6日作“口头答复意见”谎称:程橙左侧腰部 长15 cm×宽5 cm的伤痕是“尸斑”??而依据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北 京国 家级刑侦专 家都鉴定证实程橙“腰部伤痕是挫擦伤”和“符合生前伤”。(六)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 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和《刑法》等等法规枉法袒护程橙的母亲邝彩玲伙同邝碧芳自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间为谋财长期暴 力殴 打程橙致使手指骨折畸形伤 残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损害的犯罪事实“未依法提起公 诉”。(七)严重违反《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及《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7天期限”拖延“2年”未出具《书面是否立案通知书》。(八)严重违法自2015年3月13日至2017年2月至今“挟持拘 押程橙遗体2年”拒“不出具”《程橙遗体处理通知书》枉法“要胁逼 迫”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承认”程橙“死因是自 杀”。证实涉案经办警 察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人 民 警 察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1)因贪 赃枉法、徇私舞弊、伪 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 法过错的;(2)阻碍追究执 法过错责任的;(3)对检 举、控 告、申 诉人打击报复的;(4)多次发生执 法过错的;(5)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等等法 律法规。
二【程橙坠楼前涉嫌遭“他杀凶手”持钝器暴 力殴 打杀 害事实】(一)依据2015年3月13日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技侦警 察孙法 医等经办警 察在程橙坠楼“一楼”现场并“没有勘查发现到”有与程橙腰部 长约15cm宽约5cm横向边缘较齐整的挫擦伤痕“形状类似”的“形状特殊的钝器致伤物”。证实“他杀凶手”在程橙“坠楼前”行 凶并拿走钝器致伤物。(二)依据北 京京 城明 鉴法 医学研究院“国 家级权威刑侦法 医专 家”作出京法2016病论字第36号《法 医专 业意见书》鉴定证实程橙:“腰部的挫擦伤痕”是与“某种形状特殊的钝性物体一次接 触所形成”和“理论上不能排除其于坠落点或之前所形成”和“符合生前伤”。伤害程度“轻微伤”等事实。并证实“某种形状特殊的钝性物体“图形”一次接 触形成”中大 法 医所称“程橙腰部左侧与右侧的挫擦伤”。(三)根据程少清查证《2015年3月13日15时20分程橙与邝彩玲进入金樟楼录像》证实“程橙面部右侧无伤痕、腰部无伤痕、太空镂拉链是好的、拉链已拉上”和根据《2015年3月13日15时40分程橙坠楼现场一楼、空中勘查照片》证实程橙“面部右侧和腰部有伤痕、太空镂拉链已脱落、衣服已敞开”和“天井一楼地面上、空中,无任何铁棍、铁条等硬 物”可致使造成程橙“腰部的长约150mm、宽约50mm的边沿齐整伤痕”等他杀事实。在15时24分36秒有一个年约28岁左右男子“进入”金樟楼内部。该男子直到15时40分仍“未出”金樟楼。该男子进入时间与程橙从高空坠楼时间“基本吻合”。(四) 程橙“腰部伤痕高度”与“过道隔墙高度”完全“吻合”,另外,程橙脚穿鞋跟高度约6mm靴子。而程橙当时坠落到一楼天井时的体 位是“头部朝南、脚朝北、面向天、背部在地”。根据《法 医学》技术推理,完全不属于自 杀跳楼的逻辑。
三【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长期隐藏在“金樟楼902房”中监 视和杀 害程少清女儿程橙的关键事实】(一)金樟楼902房住户举止行为、形迹,十分可疑。依据自2015年3月13日程橙坠楼后至2016年3月初程少清在“楼梯过道多次当面碰见”到902房住户时,该902房住户都是当即“用手或是挂包,遮挡住其面部,不敢正面地用双眼”注视着程少清?(二)如902住户在房 中看到程少清经过902房大门口回到“903房”家中时,该902房住户则会“即刻将其902房的房门关上”等异常举动?(三)依据902房住户自程橙坠楼后长期独自一人守住在该902房监 视着程少清。且在2016年2月春节期间仍独自一人监 视程少清。(四)【农行被举报人妄图谋杀程少清】。根据在902房住户“经举报”搬走后,农行被举报人“涉嫌继续雇请金田花园保安”上 门监 视、拍照。依据金田花园保安在2016年3月14日至3月15日晚20时至23时多次上 门到金樟楼903房门口用“按门铃、手 机拍照、监 视、骚 乱”程少清。经程少清用“打电 话和短信”向“主管金田社区警务”李 强警 官报警举报后。保安才停止用“上 门拍照”方式监 视。(五)在2011年1月7日农行被举报人刘厚蔼、郑坚、余毅、杨泽锋等人在广州市越秀区338号银政大厦8楼农行办公场所当众恐怖威胁“杀 害”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和女儿程橙。杨泽锋行 长先在其行 长办公室当面对程少清说:你再举报,就对你采取不利行动。之后,刘厚蔼冲进到行 长办公室恶狠狠地“当面威胁”举报人程少清说:“我要对你女儿先X后杀,再打断你的右腿。”而被举报人郑坚、余毅等副行 长就在8楼办公场所附近察看动向。程少清即刻在办公场所打“报警电 话110” 。警 察到场后,被举报人刘厚蔼在警 察赶到之前,已经逃离案情现场。不知去向,手 机电 话也关机。见《报警回执越秀(О8)0068754》。因程少清因自2005年5月起至今向各司法部门实名举报广州农行郑坚、刘厚蔼、余毅、杨泽锋等多人涉嫌侵吞300万以上国有资产、违法造成6亿以上财政部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损失、制伪证榨取侵吞广大员工巨额血汗加班工钱等等违法犯罪问题。因此遭到被举报人“借工作之机”恶意打击报复致使双膝终身九级残疾。
四【程少清因长期依法向有关司法部门实名举报无果后,被 迫在2012年10月11日以《卖腿20万,求关注》方式公开举报求助】。中 央巡视组在2013年11月依法督办广州市公 安局和广州市检 察院“查办”农行被举报人种种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但是,广州市公 安局和广州市检 察院经办责任人严重违法“不作为”。因而致使农行被举报人有机会狗急跳墙涉嫌雇凶 杀 害程少清女儿程橙。
不反 腐 败就会亡 党亡 国!腐 败的“人 祸”比“天灾”更让人受苦受难。程少清知道:其和女儿程橙、家人都随时处于恶势力团 伙及其在司法部门队伍中保护伞所构成的杀机四伏的恶劣环境中,随时可能步“女儿程橙之后”遭到“他杀”冤死、血光和恐怖。且至今仍继续遭到“司法腐 败”打击。如:(一)在女儿程橙“生前”起诉邝彩玲和邝碧芳的【2015】穗中法少民终字第289号《人身伤害案》中经办法 官李琳、赵剑奕、任慧等人枉法拒绝“调 查取证”和《对程橙面部伤痕腰部伤痕作重新补充鉴定》。(二)在程少清起诉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广州市司 法 局【2016】粤71行终字880号行政案中经办法 官陈作斌、余秋白、石晓利等人枉法拒绝“调 查取证”和《对程橙面部伤痕腰部伤痕作重新补充鉴定》。(三)在【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379号等共计“十三个”反 腐维 权系列大案中涉案经办法 官和检 察官都“枉法拒绝”对程少清做《双膝伤 残因果关系司法鉴定》。
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特写下《公开遗书》告知大众:不会自行坠楼自 杀、不会烧炭自 杀、不会撞车自 杀、不会跳江自 杀、不会喝毒药自 杀。恳 请帮助伸张正义!!!
此致。
老程联 系电 话:13352816189
案情简述: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涉案经办警 察严重违法涉嫌袒护农行被举报人利 用程橙的母亲邝彩玲伙同邝碧芳自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间为谋财长期暴 力殴 打程橙致使手指骨折畸形伤 残身心健康遭严重损害的时机。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长期隐藏在“金樟楼内部902房 中”监 视和杀 害反 腐双膝伤 残举报人程少清女儿程橙。他杀凶手涉嫌“用捂嘴或捂脸”手段致使造成程橙面部右侧伤痕,并用“形状特殊条形钝器致伤物”沿着过道隔墙对准程橙左侧腰部暴 力打击致使形成“挫擦伤”即刻丧失反 抗能力后被抛推落楼杀 害。经办警 察长达2年枉法拒绝出具《书面是否立案通知书》涉嫌袒护包庇“他杀凶手”。经办警 察违法“挟持拘 押程橙遗体长达2年”枉法“要胁逼 迫”和打击报复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承认程橙的死因是自 杀”致使程少清“背负高达5万元以上”巨额“程橙遗体保管费”的债务。程少清经“多方举报上 访无果”遭逼 迫“卖腿20万、公开求助”控 告举报。
一【根据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纪 委监察室”在2016年3月29日16时59分和2016年10月27日11时09分用02083120984打电 话给程少清的“口头答复”以及技侦警 察孙法 医和石牌派 出 所及刑侦经办警 察严重违法违规的八种事实】:(一)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公 安机 关应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的法规“未进行公开质证”和“未依法”将《2015年3月13日15时18分至15时40分程橙坠楼现场大门口监控录像、现场勘查照片、勘查报告》等等“原始检材和对比样本”等材料“未送交给”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北 京的权威刑侦法 医专 家。(二)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 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枉法“口称”程少清依法“指派聘请”北 京国 家级权威刑侦专 家作出《法 医专 业意见书》不合法不采信。(三)违法“抗拒”广州市公 安局的“指令”违法“不委托国 家级权威鉴定机 构”对程橙腰部伤痕做《重新(补充)鉴定》。中山大学 法 医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从未到达”程橙坠楼“现场进行勘查和调取检材”和“未对”程橙《腰部伤痕》作出“致伤物推断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致伤方式、伤害程度”等等鉴定意见。根据广州市公 安局2015年8月10日作出穗公群涉【2015】66号《涉法涉诉信 访事项告知单》中“已认定”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鉴定。(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 业技术要求的;(3)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事实。(四)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暗示或者强 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违法编造“虚假谎 言施加干挠压力”给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罗斌法 医师。根据【2016】粤7101行初276号行政诉 讼案“经质证真 实性无异 议”的《鉴定文书延迟发放申请表》中写明:“今天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分 局孙法 医(13829756202)来电告知程少清已去分 局投诉,分 局出具答复函。大概意见“无证据显示他人所为”。落款签 名是:罗,5月13日”。而根据穗公天群【2015】135号《信 访事项受理单》写明:“2015年5月29日收到程少清提交信 访材料。”(五)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故意做出虚假的口头鉴定。”在2015年11月6日作“口头答复意见”谎称:程橙左侧腰部 长15 cm×宽5 cm的伤痕是“尸斑”??而依据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北 京国 家级刑侦专 家都鉴定证实程橙“腰部伤痕是挫擦伤”和“符合生前伤”。(六)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 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和《刑法》等等法规枉法袒护程橙的母亲邝彩玲伙同邝碧芳自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间为谋财长期暴 力殴 打程橙致使手指骨折畸形伤 残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损害的犯罪事实“未依法提起公 诉”。(七)严重违反《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及《公 安机 关办 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7天期限”拖延“2年”未出具《书面是否立案通知书》。(八)严重违法自2015年3月13日至2017年2月至今“挟持拘 押程橙遗体2年”拒“不出具”《程橙遗体处理通知书》枉法“要胁逼 迫”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承认”程橙“死因是自 杀”。证实涉案经办警 察严重违反《公 安机 关人 民 警 察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1)因贪 赃枉法、徇私舞弊、伪 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 法过错的;(2)阻碍追究执 法过错责任的;(3)对检 举、控 告、申 诉人打击报复的;(4)多次发生执 法过错的;(5)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等等法 律法规。
二【程橙坠楼前涉嫌遭“他杀凶手”持钝器暴 力殴 打杀 害事实】(一)依据2015年3月13日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分 局技侦警 察孙法 医等经办警 察在程橙坠楼“一楼”现场并“没有勘查发现到”有与程橙腰部 长约15cm宽约5cm横向边缘较齐整的挫擦伤痕“形状类似”的“形状特殊的钝器致伤物”。证实“他杀凶手”在程橙“坠楼前”行 凶并拿走钝器致伤物。(二)依据北 京京 城明 鉴法 医学研究院“国 家级权威刑侦法 医专 家”作出京法2016病论字第36号《法 医专 业意见书》鉴定证实程橙:“腰部的挫擦伤痕”是与“某种形状特殊的钝性物体一次接 触所形成”和“理论上不能排除其于坠落点或之前所形成”和“符合生前伤”。伤害程度“轻微伤”等事实。并证实“某种形状特殊的钝性物体“图形”一次接 触形成”中大 法 医所称“程橙腰部左侧与右侧的挫擦伤”。(三)根据程少清查证《2015年3月13日15时20分程橙与邝彩玲进入金樟楼录像》证实“程橙面部右侧无伤痕、腰部无伤痕、太空镂拉链是好的、拉链已拉上”和根据《2015年3月13日15时40分程橙坠楼现场一楼、空中勘查照片》证实程橙“面部右侧和腰部有伤痕、太空镂拉链已脱落、衣服已敞开”和“天井一楼地面上、空中,无任何铁棍、铁条等硬 物”可致使造成程橙“腰部的长约150mm、宽约50mm的边沿齐整伤痕”等他杀事实。在15时24分36秒有一个年约28岁左右男子“进入”金樟楼内部。该男子直到15时40分仍“未出”金樟楼。该男子进入时间与程橙从高空坠楼时间“基本吻合”。(四) 程橙“腰部伤痕高度”与“过道隔墙高度”完全“吻合”,另外,程橙脚穿鞋跟高度约6mm靴子。而程橙当时坠落到一楼天井时的体 位是“头部朝南、脚朝北、面向天、背部在地”。根据《法 医学》技术推理,完全不属于自 杀跳楼的逻辑。
三【农行被举报人涉嫌雇凶长期隐藏在“金樟楼902房”中监 视和杀 害程少清女儿程橙的关键事实】(一)金樟楼902房住户举止行为、形迹,十分可疑。依据自2015年3月13日程橙坠楼后至2016年3月初程少清在“楼梯过道多次当面碰见”到902房住户时,该902房住户都是当即“用手或是挂包,遮挡住其面部,不敢正面地用双眼”注视着程少清?(二)如902住户在房 中看到程少清经过902房大门口回到“903房”家中时,该902房住户则会“即刻将其902房的房门关上”等异常举动?(三)依据902房住户自程橙坠楼后长期独自一人守住在该902房监 视着程少清。且在2016年2月春节期间仍独自一人监 视程少清。(四)【农行被举报人妄图谋杀程少清】。根据在902房住户“经举报”搬走后,农行被举报人“涉嫌继续雇请金田花园保安”上 门监 视、拍照。依据金田花园保安在2016年3月14日至3月15日晚20时至23时多次上 门到金樟楼903房门口用“按门铃、手 机拍照、监 视、骚 乱”程少清。经程少清用“打电 话和短信”向“主管金田社区警务”李 强警 官报警举报后。保安才停止用“上 门拍照”方式监 视。(五)在2011年1月7日农行被举报人刘厚蔼、郑坚、余毅、杨泽锋等人在广州市越秀区338号银政大厦8楼农行办公场所当众恐怖威胁“杀 害”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和女儿程橙。杨泽锋行 长先在其行 长办公室当面对程少清说:你再举报,就对你采取不利行动。之后,刘厚蔼冲进到行 长办公室恶狠狠地“当面威胁”举报人程少清说:“我要对你女儿先X后杀,再打断你的右腿。”而被举报人郑坚、余毅等副行 长就在8楼办公场所附近察看动向。程少清即刻在办公场所打“报警电 话110” 。警 察到场后,被举报人刘厚蔼在警 察赶到之前,已经逃离案情现场。不知去向,手 机电 话也关机。见《报警回执越秀(О8)0068754》。因程少清因自2005年5月起至今向各司法部门实名举报广州农行郑坚、刘厚蔼、余毅、杨泽锋等多人涉嫌侵吞300万以上国有资产、违法造成6亿以上财政部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损失、制伪证榨取侵吞广大员工巨额血汗加班工钱等等违法犯罪问题。因此遭到被举报人“借工作之机”恶意打击报复致使双膝终身九级残疾。
四【程少清因长期依法向有关司法部门实名举报无果后,被 迫在2012年10月11日以《卖腿20万,求关注》方式公开举报求助】。中 央巡视组在2013年11月依法督办广州市公 安局和广州市检 察院“查办”农行被举报人种种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但是,广州市公 安局和广州市检 察院经办责任人严重违法“不作为”。因而致使农行被举报人有机会狗急跳墙涉嫌雇凶 杀 害程少清女儿程橙。
不反 腐 败就会亡 党亡 国!腐 败的“人 祸”比“天灾”更让人受苦受难。程少清知道:其和女儿程橙、家人都随时处于恶势力团 伙及其在司法部门队伍中保护伞所构成的杀机四伏的恶劣环境中,随时可能步“女儿程橙之后”遭到“他杀”冤死、血光和恐怖。且至今仍继续遭到“司法腐 败”打击。如:(一)在女儿程橙“生前”起诉邝彩玲和邝碧芳的【2015】穗中法少民终字第289号《人身伤害案》中经办法 官李琳、赵剑奕、任慧等人枉法拒绝“调 查取证”和《对程橙面部伤痕腰部伤痕作重新补充鉴定》。(二)在程少清起诉中山大学 法 医鉴定中心和广州市司 法 局【2016】粤71行终字880号行政案中经办法 官陈作斌、余秋白、石晓利等人枉法拒绝“调 查取证”和《对程橙面部伤痕腰部伤痕作重新补充鉴定》。(三)在【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379号等共计“十三个”反 腐维 权系列大案中涉案经办法 官和检 察官都“枉法拒绝”对程少清做《双膝伤 残因果关系司法鉴定》。
反 腐举报人程少清特写下《公开遗书》告知大众:不会自行坠楼自 杀、不会烧炭自 杀、不会撞车自 杀、不会跳江自 杀、不会喝毒药自 杀。恳 请帮助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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