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职人员参与酒店投资 被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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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公职人员参与酒店投资 被警告处分
南都讯 记者刘颖
男子在半年 前在网上发帖投诉称,自己和朋友一起投资酒店生意后出现了问题,其中投资人之一是龙岗区某部门一名公职人员。南都记者日前从龙岗区该部门了解到,这名公职人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依法对其予以警告处分。
投资酒店生意黄了
2016年6 月,市民李先生在奥一报料平台举报称,在2011年10月,他的朋友陶先生找到他,称自己要开酒店,总共需要560万,目前已经有3个人共出资440万,还差120万元,希望他能够加入。“另外两个人是杜某东和李某,两个人都只是见过一面,但是不知道他们做什么的。”
李先生介绍,陶先生和自己是小学同学,关系非常好,陶先生之前在龙岗区盛平社区附近开了个小酒吧,但是做的很辛苦,总是说开了大的酒吧就没事了,“我一直都想帮他,促成他的事业。”
据李先生介绍,听到陶先生的说法,自己考虑了之后就答应了,在2011年11月,他先是转账73万元给陶先生,随后在12月又分三次拿现金给了陶先生,据李先生介绍,“其中有几十万是向家人借的。”
李先生表示,随后,酒店就开起来了,总共7层,其中1楼到4楼是卡拉OK,5楼是饭堂和办公室,6楼和7楼是客房。但是,据他表示,开起来之后,自己并没有被纳入管理当中。3个多月的时候,“我去了解了一下经营状况,想看看多长时间能收回成本,发现会计和出纳是同一个人,就找陶先生了解。”
但是据李先生表示,朋友陶先生得知自己的做法之后便大发雷霆,“说我想要查他的账,我说自己投了那么多钱,如果酒店经营的有问题,那就把钱给我,我自己退出就走,”但是据李先生介绍,此后也不了了之。
据李先生介绍,2013年10月,自己委托了一家审计公 司对公 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长期请客送礼支出了大量现金,同时私 设账户,刷取公 司营业额,直接把公 司的钱存到陶先生个人账户当中,由其在外面消费。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随后也曾向龙岗公 安分 局经侦部门报案,但是此后却一直联 系不到陶先生,致使公 司倒闭。“因为陶先生离开之后,公 司的各个部门都不上班了,我在2014年11月收到了法 院发来的评估报告,酒店就没有了。”
据李先生表示,2014年3月,自己曾经接到过一起出资的杜某东电 话,当面聊天过程中,陶先生也出现在了现场,对方曾经承诺把自己的投资给回自己,但是后来并没有做到。该酒店位于龙岗区龙平东路和盛平路路口,2016年7月,南都记者注意到,酒店大门紧锁,早已停止了营业。
一股东是国 家公职人员
据李先生介绍,一起出资的股东当中有一个名为杜某东,是龙岗区某部门的工作人员。“其身为国 家公职人员,却参与了酒店的管理,但是其在股东名单上并没有体现出来。此外,其每个月从酒店领 取5000元的工 资,都是现金交给他的,并没有通 过账目体现出来。”
李先生表示,自己在2014年2月25日向深圳市纪 委举报了杜某东的情况,2015年8月自己接到了龙岗区纪 委的电 话,对方表示进行调 查,并且表示会帮李先生解决相关问题,但是此后一直没有结果。
2016年7月,南都记者电 话联 系到了杜某东,对方表示自己确实是龙岗区该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仍在上班,但是自己对此事不方便表态,还是等组 织调 查结果。
2016年7月,龙岗区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看到网上的举报之后,随即由纪检部门对杜某东展开调 查,目前龙岗区纪 委没有告知他们调 查结果,只有知道调 查结果之后,才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近日,龙岗区该部门对此事作出了情况说明:关于李某锋举报公职人员杜某东参与酒店投资一事,经调 查现已结束。经调 查后认为,杜某东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违反了相关纪律。该部门于2016年11月7日经研究决定,给予杜某东警告处分。
2016年7月8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向龙岗区纪 委发送采访函,暂未收到回 复。今日,南都记者再次致电龙岗区纪 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询问教育调研室,当拨通教育调研室之后,对方建议联 系信 访室,信 访室负责人表示应该联 系办公室,南都记者再次拨打办公室电 话,始终无人接听。
男子在半年 前在网上发帖投诉称,自己和朋友一起投资酒店生意后出现了问题,其中投资人之一是龙岗区某部门一名公职人员。南都记者日前从龙岗区该部门了解到,这名公职人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依法对其予以警告处分。
投资酒店生意黄了
2016年6 月,市民李先生在奥一报料平台举报称,在2011年10月,他的朋友陶先生找到他,称自己要开酒店,总共需要560万,目前已经有3个人共出资440万,还差120万元,希望他能够加入。“另外两个人是杜某东和李某,两个人都只是见过一面,但是不知道他们做什么的。”
李先生介绍,陶先生和自己是小学同学,关系非常好,陶先生之前在龙岗区盛平社区附近开了个小酒吧,但是做的很辛苦,总是说开了大的酒吧就没事了,“我一直都想帮他,促成他的事业。”
据李先生介绍,听到陶先生的说法,自己考虑了之后就答应了,在2011年11月,他先是转账73万元给陶先生,随后在12月又分三次拿现金给了陶先生,据李先生介绍,“其中有几十万是向家人借的。”
李先生表示,随后,酒店就开起来了,总共7层,其中1楼到4楼是卡拉OK,5楼是饭堂和办公室,6楼和7楼是客房。但是,据他表示,开起来之后,自己并没有被纳入管理当中。3个多月的时候,“我去了解了一下经营状况,想看看多长时间能收回成本,发现会计和出纳是同一个人,就找陶先生了解。”
但是据李先生表示,朋友陶先生得知自己的做法之后便大发雷霆,“说我想要查他的账,我说自己投了那么多钱,如果酒店经营的有问题,那就把钱给我,我自己退出就走,”但是据李先生介绍,此后也不了了之。
据李先生介绍,2013年10月,自己委托了一家审计公 司对公 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长期请客送礼支出了大量现金,同时私 设账户,刷取公 司营业额,直接把公 司的钱存到陶先生个人账户当中,由其在外面消费。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随后也曾向龙岗公 安分 局经侦部门报案,但是此后却一直联 系不到陶先生,致使公 司倒闭。“因为陶先生离开之后,公 司的各个部门都不上班了,我在2014年11月收到了法 院发来的评估报告,酒店就没有了。”
据李先生表示,2014年3月,自己曾经接到过一起出资的杜某东电 话,当面聊天过程中,陶先生也出现在了现场,对方曾经承诺把自己的投资给回自己,但是后来并没有做到。该酒店位于龙岗区龙平东路和盛平路路口,2016年7月,南都记者注意到,酒店大门紧锁,早已停止了营业。
一股东是国 家公职人员
据李先生介绍,一起出资的股东当中有一个名为杜某东,是龙岗区某部门的工作人员。“其身为国 家公职人员,却参与了酒店的管理,但是其在股东名单上并没有体现出来。此外,其每个月从酒店领 取5000元的工 资,都是现金交给他的,并没有通 过账目体现出来。”
李先生表示,自己在2014年2月25日向深圳市纪 委举报了杜某东的情况,2015年8月自己接到了龙岗区纪 委的电 话,对方表示进行调 查,并且表示会帮李先生解决相关问题,但是此后一直没有结果。
2016年7月,南都记者电 话联 系到了杜某东,对方表示自己确实是龙岗区该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仍在上班,但是自己对此事不方便表态,还是等组 织调 查结果。
2016年7月,龙岗区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看到网上的举报之后,随即由纪检部门对杜某东展开调 查,目前龙岗区纪 委没有告知他们调 查结果,只有知道调 查结果之后,才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近日,龙岗区该部门对此事作出了情况说明:关于李某锋举报公职人员杜某东参与酒店投资一事,经调 查现已结束。经调 查后认为,杜某东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况,违反了相关纪律。该部门于2016年11月7日经研究决定,给予杜某东警告处分。
2016年7月8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向龙岗区纪 委发送采访函,暂未收到回 复。今日,南都记者再次致电龙岗区纪 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询问教育调研室,当拨通教育调研室之后,对方建议联 系信 访室,信 访室负责人表示应该联 系办公室,南都记者再次拨打办公室电 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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