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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挂羊头卖狗肉敛财有术,附中对外承包受害学生无法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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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朵朵什么人 周二 十一月 22, 2016 6:19 pm

延安大学挂羊头卖狗肉敛财有术,附中对外承包受害学生无法救治 17061b

  延安大学挂羊头卖狗肉敛财有术
  附中对外承包受害学生无法救治

  尊敬的教育部领导:您好!

  我叫马延春,家住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姚店村,也算是出于望子成龙的美好愿望,花高价将孩子送入当地顶级学府延安大学所办的“优秀中学”——延大附中就读。没成想这所中学早已经对外承包经营了,并且已改名为“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也就是说“延大附中”事实上是已经不存在了。该校承包经营后,性质变为“民办”的,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们的目的就是在于敛财而已。因此,我的儿子在该校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后便无法得到救治,目前事发已经半年多,现今住在医院却无钱得到有效救治,我们作为家长心急如焚,坐卧不宁,但延大和相关部门却稳坐泰山,安然坦然,叫我们欲哭无泪。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它既搞笑荒诞又残酷凄然。今年4月18日下午4点多,我妻子接到了延大附中学校班主 任的电 话,通知称孩子“身 体不适”,头痛作呕,需要将孩子赶紧带回家休息。我妻子十万火急赶到。但孩子回家后精神不振,总说头疼。他老想睡觉。因为不知道事发原因直至熬到次日,也就是到了19日我们才将孩子带到延安市人 民医院于神 经外科看门诊,经过影像检 查医生和家长双方都大吃一惊,医院影像中心的CT检 查报告单竟然显示出重大问题,富有经验的门诊医师当即表示要进行手术抢救,建议“立即开颅”。我妻子当时就懵住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最后闹清原来的情况居然是,我儿子于17日晚上睡觉前,同宿舍的舍长王立元就曾因他晚上爱打呼噜而警告过他,要他不要再打呼呼。我儿子自己并不知情,随后就像往常一样进入了梦乡。但没想到晚上11点左右,他突然被宿舍舍长在头上狠狠暴打,于是他的头就越来越痛,后来在宿舍里就呕吐了两次。第二天,也就是18号他请假在宿舍休息,被学校告知家长而被其母接回。事实上自孩子受伤到接受手术,其中所间隔的时间竟长达46小时以上。请问责任学校“延大附中”你们究竟是怎么在做事的?发生这样的恶性 事 件,既不及时通知家长,也不及时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校方教 师、宿管都未尽到应尽的职责。这样就导致作为医 疗救治伤者的黄金时段,便被学校故意隐瞒真 相而给彻底耽误了!
  我儿子“开颅”手术之后,鉴于当地医 疗条件院方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于是我们又来到西安进行救治。目前孩子左耳耳聋,听力无法恢复,而视力也严重下降,智力和学习能力已无从去预 测。他弄不好也就将成为一个残疾人了。现在每天夜间孩子都无缘无故惊醒,神 经系统显然受到了严重损害,且愈来愈傻不愣登。我家孩子近7个月以来已花医 疗等费达三十多万元。后期庞大的治疗费用依然还不知到哪里去筹措,可为了向延大附中“借款”救孩子,我们已经是被延大和延大附中,弄得是精疲力竭,实在都有些无法支撑了。众所周知,没有医 疗费我的孩子后续治疗就成了空谈,但是我们希望学校能“预借”我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但学校一推再推就是不肯给。延大附中承包人校长黄 巨国竟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多了,学校每年都会有。学校有一千多名学 生,不可能不发生这种事。以前就给你们家长说过不要再找媒体与记者,找了也没用!但你们不听!”他还说,学校目前已经出了10万元了,不可能再出钱,再出钱就意味着他本人犯罪了。他的同 伙立即插言附和“如果黄校长决定学校再给钱,最后给的钱超过了以后法 院认定学校应该出钱的数量,假如学校要不回来这部分超出的钱,那黄校长不就是渎职了吗?”这就是延大附中的态度。而这10万元借款,还是分了4次才拿到手的,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找延大领 导,网上投诉,到处信 访,在各 界的“关怀”下,历经千辛万苦总算又“借”到了15万。可是延大经办人工会主 席白某却百般刁 难,延大校长张某某则说你们不要狮子大张口之类进行规劝。多么可笑,在我们写了“借条”后,他们又要家长写出“保证”,承诺“此伤害事 件告一段落”。请问伤未治愈,病没治好,救治没有结束,这怎么就能叫“告一段落”?他们的言下之意是不能再借钱救人,哪怕你死去,与学校也无关。请问,天底下有这种当领 导的吗?难道这不是在渎职和犯罪吗?
  更叫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由省政.府转下来的信 访案 件到了延安市教 育 局之后,他们通 过长达1个半月的单方面调 查了解,从未征询我们受害学 生家长的意见,就和校方串通一气,出具了《答复意见书》,说“马延春同志,根据你提出的信 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此问题属涉法涉诉类信 访事项,不属我局行政职权范围之内,建议马延春及家人依法通 过诉 讼渠道维护自身权 利。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日向陕西省教育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写给省.长的求助信《延大附中私人承包后伤害事 件发生救治成难题》,提出的诉求是“希望政 府关注尽快解决我孩子受伤害后救治的医 疗费问题,不要让我的孩子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导致终身伤 残!”(见图)正因为它不是“涉法涉诉”的范畴,信 访机 关才受理的,而到了你管辖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怎么就又变成了“涉法涉诉”了呢? 因为还没有到那一步,我既没有打官司,也没有申请打官司,既没有提出仲裁,又没有提出调解,这能够算是在“涉法涉诉”么?
  我们需要的是社 会救助,需要的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督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与举措,而不是让你们来推诿的。推诿这就是渎职,就是漠视人 民的生命。请问延安大学和主管延大附中的延安市教 育 局,你们这是在正确的作为吗?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党性原则和人性化的宗旨?
  毫无疑问地说,你们这是知 法犯法。大家知道,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起严重的校园伤害事 件发生后,半年多来承包人黄 巨国对待受 害 者家属始终是躲着不见,我们到学校他就报警。延安大学放纵下属部门,竟然在我儿子事 故之后依然还将学校续签合同,继续出租承包给黄 巨国,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呢?现在给我儿子借救命钱就是在“犯罪”,那请问从2009年承包至今收入超过数千万元难道这就没有犯罪吗?把校园安全置于脑后,唯 利 是 图,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不顾他人死活,这难道不是在犯罪吗?请问你们的党性原则在哪里?你们的良心良 知又在哪里?难道统统都是被狗吃掉了吗?
  据我们了解,延安大学变着花样将其附属中打着公办中学的旗号,改变办学性质变为“民办”,将其私下出租给“社 会能人”来承包经营,大搞非法敛财之勾当。并且通 过延安市教 育 局“合法备案”,为了收费“合法化”还专门成 立了“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而真正意义上的延安大学附中,事实上是名存实亡。可招生依然是这个学校的指标,教 师的编制仍然是延大附中的人员编制,其工 资依然由财政拨款发放,而教职工中除3人参与玉章实验中学的管理外,其他所有人员都被延安大学回流 到大学的各个部门。玉章实验中学的人员均系外聘人员,有的甚至是西安某高校附属中学的在编人员。这种局面是20О8年的延安大学党 委书 记刘建德手上所形成的,但是现任的延大校长张某则说“这是市教 育 局批准的,有合同,牌子是延大的,办学是他(黄 巨国)来办的,一分钱也没给大学交。国 家允许的。我是去年刚来这个学校。”
  延安大学附中,对外美其名是一所“国有民营”性质的全日制完全中学。据现任大学领 导说,他们给玉章实验中学提 供水电暖不收费,要的是社 会效益。延安大学是革 命圣地的一所高等学府,属于二本院校,事实上管理十分混乱。表面上延大附中是收延大教职工子弟,事实则不然。他们玩一个招牌,两个名称,目的仅为多收费。承包人将学校承揽到手后,利 用所谓的对外联合办学名义,按民办学校进行高收费。看似家长和学校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两厢情愿。但老百 姓是一种无奈,而我自己也是这其中的绝对受 害 者。我们的孩子,马国瑞2016年入学延大附中初中部初一五班,住宿于该校,每学年的各种费用达七八千元之多。基本上也就是按贵 族学校的方式,全托送进了延大附中。本来我是有私心“望子成龙”的,然噩运却是不偏不倚的降到了“头上”。看似偶然,实为必然。
  该校安全事 故频发,副校长李化才还暴打家长。如此牛气,何也?有人则告诉我们延大附中承包人黄 巨国,其姑表兰某是延安市教 育 局某领 导,其岳 父系陕西省教育厅某官 员。出了这事之后面对媒体的报道和我们的公开举报,黄 巨国四处活动大肆删帖,并将主要媒体的文章几乎全删了。延安大学拱手把学校千万资产,并令吃财政的教职工休岗,还免 费提 供水电暖,将国办完全中学交给一个事 故频发,校长能打家长,管理混乱,漠视他人生命,而只管自己发横 财的黄 巨国,却还说成是为了“社 会效益”请问这里面存有何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呢?黄 巨国每年近千万的收入难道只是他一个人拿去了吗?延大领 导包庇纵容黄 巨国到底是为什么?我的心在滴血,苍天啊谁能 来救我的孩子啊?

  举 报 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姚店村88号

  马延春 15353292200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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