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挖塌防洪堤 被淹村民曾十多次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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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挖塌防洪堤 被淹村民曾十多次信访
只要说台风要来,就会让福建福安市溪柄镇甲厝村的村 民们感觉很揪心。2015年8月的“苏迪罗”台风,已让村 民家中的洪水深达脚漆盖处了,无数家俱家电、庄稼被毁,经济损失惨重。
超范围非法采砂掏空河堤
“苏迪罗”台风“水漫甲厝村”,近几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全村被淹的主要原因,是村头的河堤被冲垮了。
几十年都冲不垮的河堤,为什么在“苏迪罗”台风中变得弱不经风了呢?原来,村头一沙石公 司超范围非法采砂,挖空了河堤。被掏空的河堤,哪能抵御得了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因此,二十多米的河堤被冲垮后,洪水直接涌进了村庄,致使村里成了一片汪 洋。
说起非法采砂,还得从2014年说起。
资料显示,2014年1月18日,甲厝村委会以“村 民代 表大 会”的名义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将该村茜洋溪所谓的“清淤工作”交给村 民李发旺施工经营。李发旺为此成 立了福安市盛发砂石有限公 司,并购 买机械设备、非法占地建起了采砂碎石场。
村 民告诉“民法传媒”(微信ID:MZYFZCM),其实这份“村 民代 表大 会决议”是李发旺骗取的,很多村 民代 表都不知道这个事。再说,整齐干净的茜洋溪,哪来的淤泥?因此,开展所谓的“清淤”是假,而非法采砂才是真。
果然,盛发公 司对河道的开挖,都是在肆无忌惮之中进行的。原来整齐清澈的河底,被他们挖成了深达十余米的大水塘;本来开挖点要与防洪河堤之间保持7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而他们却超范围掘进了53米,河堤的周围几乎被掏空。
由于原有的70米安全距离被毁,因此在“苏迪罗”台风来临时,强降雨带来的洪水将河堤冲垮了20多米,洪水从溃堤处直接涌 入甲厝村,造成“水漫甲厝”的壮观景象。
向水利局反映十余次无果
“水漫甲厝”前,村 民们对该安全隐患问题有反映过吗?其实,在此之前村 民已多次向福安市水利局、及信 访局等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水利局却对此消极处理。
“民法传媒”(微信ID:MZYFZCM)注意到,福安市水利局作出的《关于转送李霖铃信 访事项办 理情况的答复》表明,村 民们早在 2015年6 月9日就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制止滥采砂石防止人为破 坏防洪堤及追究相关人责任的问题。
据福安市水利局于2015年11月22日作出的《关于交办叶成乐信 访事项办 理的答复》称:“对于福安盛发砂石公 司擅自违规超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 织行政执 法与协调工作。
7月13日对业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业主在限期内对违规超采范围进行回填作业。
7月30日,宁德市水利局会同我局、水政大队以及溪柄镇政 府、溪柄镇派 出 所等有关人员到实地察看甲厝采区回填情况,随后召开协调会,解决甲厝采砂场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会 议议定事项,我局于7月30日再次对业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进行整改。
同时,针对采砂场整改不力问题,我局依法对盛发公 司违规超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处以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17日,我局会同溪柄镇政 府、甲厝村委、村 民代 表、砂场业主代 表以及有关水利专 家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溪柄镇政 府召开专题会,进一步协调解决双方存在的争议问题。
10月17日,我局又一次会同溪柄镇政 府约谈采砂业主,严格按规范要求开采砂石。
对于违规超采范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局将继续与溪柄镇政 府等部门共同协调,加强日常监 管,督促采砂业主严格按规范要求开采。”
“水利局的回 复,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就是在走过场,并未真正落实;水利局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要求非法采砂者在十日内进行回填,然而现在都一年多过去了,不仅回填没有实现,而且非法采砂范围还在不断扩大。”村 民们对水利局的消极怠工、进行形式上的处理很不理解。
“非法采砂者可以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废纸’,而行政部门却无比软弱的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协调’,结果仍然拿不出半点办法,福安市水利局应该算是‘最温柔’国 家机 关了!”村 民调侃道。
法 律人 士指出,从福安市水利局对该案的处理情况来看,执 法确实存在瑕疵。屡次三番地“责令”都毫无效果,为何不直接下令责令停业整顿?既然是执 法,又何来的协调?行政执 法是按照法 律规范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而本案中水利局不断组 织镇政 府、村委会、村 民代 表、采砂场老板进行协调,这本身就有问题,就算是协调,那么怎么不让投诉人参加?水利局所组 织的协调会,参会的均是利益一致的人员,又何来的“双方”?
因此,一个不按法 律规范进行的行政执 法、及一伙利益一致的人员开展的协调会,其得到的结果怎么可能会是公平公 正的呢?
也正是因为福安市水利局的不作为,有 意包庇纵容非法采砂者,才导致防洪河堤被冲垮,致使村庄被水淹的结果,这算渎职吗?
水利局不作为算不算渎职
历经村 民们十余次的信 访反映,福安市水利局却一直在消极怠工、愚弄村 民、敷衍上级领 导。
在水利局的行政处罚文书成“废纸”、非法采砂照常进行的情况下,福安市人 民检 察院介入了调 查。
但由于专 业上的问题,检 察院需要水利局的配合。2016年1月27日,福安市检 察院、甲厝村两委要求福安市水利局,配合丈量被盛发公 司违法超挖的面积及违规超采的深度等事项,但水利局却依然不配合;至今快一年过去了,也不见水利局的回 复。
村 民说,盛发公 司老板李发旺与福安市水利局苏翔华局 长关系甚好,才会造成村 民们告了近两年都整改不了的结果。该采砂场每月的利润高达百万元,谁敢想这背后有多少“潜规则”?
法 律专 家认为,由于福安市水利局的不作为,导致河堤被冲垮、村 民房屋被水淹,并且安全隐患仍然未排除,因此水利局已涉嫌渎职;如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纪检或检 察机 关应以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涉嫌渎职罪进行依法立案侦 查。(来源:微信公号“民法传媒”,作者:齐凛然)
超范围非法采砂掏空河堤
“苏迪罗”台风“水漫甲厝村”,近几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全村被淹的主要原因,是村头的河堤被冲垮了。
几十年都冲不垮的河堤,为什么在“苏迪罗”台风中变得弱不经风了呢?原来,村头一沙石公 司超范围非法采砂,挖空了河堤。被掏空的河堤,哪能抵御得了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因此,二十多米的河堤被冲垮后,洪水直接涌进了村庄,致使村里成了一片汪 洋。
说起非法采砂,还得从2014年说起。
资料显示,2014年1月18日,甲厝村委会以“村 民代 表大 会”的名义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将该村茜洋溪所谓的“清淤工作”交给村 民李发旺施工经营。李发旺为此成 立了福安市盛发砂石有限公 司,并购 买机械设备、非法占地建起了采砂碎石场。
村 民告诉“民法传媒”(微信ID:MZYFZCM),其实这份“村 民代 表大 会决议”是李发旺骗取的,很多村 民代 表都不知道这个事。再说,整齐干净的茜洋溪,哪来的淤泥?因此,开展所谓的“清淤”是假,而非法采砂才是真。
果然,盛发公 司对河道的开挖,都是在肆无忌惮之中进行的。原来整齐清澈的河底,被他们挖成了深达十余米的大水塘;本来开挖点要与防洪河堤之间保持7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而他们却超范围掘进了53米,河堤的周围几乎被掏空。
由于原有的70米安全距离被毁,因此在“苏迪罗”台风来临时,强降雨带来的洪水将河堤冲垮了20多米,洪水从溃堤处直接涌 入甲厝村,造成“水漫甲厝”的壮观景象。
向水利局反映十余次无果
“水漫甲厝”前,村 民们对该安全隐患问题有反映过吗?其实,在此之前村 民已多次向福安市水利局、及信 访局等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水利局却对此消极处理。
“民法传媒”(微信ID:MZYFZCM)注意到,福安市水利局作出的《关于转送李霖铃信 访事项办 理情况的答复》表明,村 民们早在 2015年6 月9日就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制止滥采砂石防止人为破 坏防洪堤及追究相关人责任的问题。
据福安市水利局于2015年11月22日作出的《关于交办叶成乐信 访事项办 理的答复》称:“对于福安盛发砂石公 司擅自违规超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 织行政执 法与协调工作。
7月13日对业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业主在限期内对违规超采范围进行回填作业。
7月30日,宁德市水利局会同我局、水政大队以及溪柄镇政 府、溪柄镇派 出 所等有关人员到实地察看甲厝采区回填情况,随后召开协调会,解决甲厝采砂场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会 议议定事项,我局于7月30日再次对业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进行整改。
同时,针对采砂场整改不力问题,我局依法对盛发公 司违规超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处以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17日,我局会同溪柄镇政 府、甲厝村委、村 民代 表、砂场业主代 表以及有关水利专 家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溪柄镇政 府召开专题会,进一步协调解决双方存在的争议问题。
10月17日,我局又一次会同溪柄镇政 府约谈采砂业主,严格按规范要求开采砂石。
对于违规超采范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局将继续与溪柄镇政 府等部门共同协调,加强日常监 管,督促采砂业主严格按规范要求开采。”
“水利局的回 复,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就是在走过场,并未真正落实;水利局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要求非法采砂者在十日内进行回填,然而现在都一年多过去了,不仅回填没有实现,而且非法采砂范围还在不断扩大。”村 民们对水利局的消极怠工、进行形式上的处理很不理解。
“非法采砂者可以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废纸’,而行政部门却无比软弱的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协调’,结果仍然拿不出半点办法,福安市水利局应该算是‘最温柔’国 家机 关了!”村 民调侃道。
法 律人 士指出,从福安市水利局对该案的处理情况来看,执 法确实存在瑕疵。屡次三番地“责令”都毫无效果,为何不直接下令责令停业整顿?既然是执 法,又何来的协调?行政执 法是按照法 律规范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而本案中水利局不断组 织镇政 府、村委会、村 民代 表、采砂场老板进行协调,这本身就有问题,就算是协调,那么怎么不让投诉人参加?水利局所组 织的协调会,参会的均是利益一致的人员,又何来的“双方”?
因此,一个不按法 律规范进行的行政执 法、及一伙利益一致的人员开展的协调会,其得到的结果怎么可能会是公平公 正的呢?
也正是因为福安市水利局的不作为,有 意包庇纵容非法采砂者,才导致防洪河堤被冲垮,致使村庄被水淹的结果,这算渎职吗?
水利局不作为算不算渎职
历经村 民们十余次的信 访反映,福安市水利局却一直在消极怠工、愚弄村 民、敷衍上级领 导。
在水利局的行政处罚文书成“废纸”、非法采砂照常进行的情况下,福安市人 民检 察院介入了调 查。
但由于专 业上的问题,检 察院需要水利局的配合。2016年1月27日,福安市检 察院、甲厝村两委要求福安市水利局,配合丈量被盛发公 司违法超挖的面积及违规超采的深度等事项,但水利局却依然不配合;至今快一年过去了,也不见水利局的回 复。
村 民说,盛发公 司老板李发旺与福安市水利局苏翔华局 长关系甚好,才会造成村 民们告了近两年都整改不了的结果。该采砂场每月的利润高达百万元,谁敢想这背后有多少“潜规则”?
法 律专 家认为,由于福安市水利局的不作为,导致河堤被冲垮、村 民房屋被水淹,并且安全隐患仍然未排除,因此水利局已涉嫌渎职;如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纪检或检 察机 关应以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涉嫌渎职罪进行依法立案侦 查。(来源:微信公号“民法传媒”,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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