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刊文揭“内幕”被指干预司法
第1页/共1页
网友刊文揭“内幕”被指干预司法
这个国庆,让湖南永州市的网 信 办挺忙。
网友连续几编揭 露永州拍地真 相的文章,把矛头直指市委书 记陈文浩;再加上常德副市长卢武福因通 奸、腐 败而“落 马”,让牵涉其中的某些领 导更加紧张了。于是乎,书 记发火,网 信 办删 贴,这成了他们国庆的主要工作。
一阵风雨过后,“水 军”随之出动,其中一篇《从湖南永州书 记看舆 论干预司法的“秘方”》(以下简称“秘方”)的“还击兼洗地”文章(http://hyligeng.blog.163.com/blog/static/188628712016955850285/),直指笔者干预司法。为此,笔者有必要作出说明并加以质疑。
染指笔者“干预司法”的,是笔者用微博、公 众号、专栏等号转发了原发于微信公 众号“民法传媒”的四篇文章,其分别是《福建企业疑遭湖南永州政 府“设局”被生吞1个亿却告 状无门》、《湖南永州政 府吞掉福建企业一个亿 企业起诉市政 府法人被刑拘》、《开发商被永州生吞一个亿 网友挖出永州市委“双表哥”书 记》、《湖南常德通 奸副市长卢武福 牵出“双表哥”为官多面性》。
在《秘方》一文中,其认为所有文章都出自笔者之手。岂不知,这些文章的原创作者为“齐凛然”。也罢,这不是重点,下面我们来说说重点。
其一、谁在干预司法?
《秘方》原文:“由此可见,欧菲的如意算盘是,通 过给市委书 记陈文浩制 造这些似是而非的标签,引起他的恐 慌,进而逼他给法 院施压,以达到帮福建那家企业胜诉的目的。但在中 央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管理、禁止领 导干 部非法干预司法的大环境下,不管欧菲如何攻击地方党 委领 导人,都不可能达到他所想象的目的了。”
《秘方》的逻辑是,笔者通 过给陈文浩书 记施加压力,从而迫使其利 用权力干预司法,最终实现笔者“间接”干预司法的目的。
这个逻辑是非常荒谬,陈书 记身为久经考验的党和国 家正厅级领 导干 部,岂能因为网友的几篇文章,就能逼 迫其去干预司法?此前的文章,重点也并不是说法 院的审判问题吧?《秘方》如此牵强附会,其目的也就是为了帮某些人“洗地”而已。
试问,网友写几篇文章,就是干预司法;而永州市委派颜海林秘 书长到永州市中级法 院“指导”判案,这就是正常工作了?
因此,谁在干预司法,相信连瞎子都看出来了吧?
其二、混淆违约本质。
《秘方》称:“由此可见,开发商拒不缴纳6亿 元土地出让金,则属于严重的实质违约。”
这究竟是谁在违约?
《成交确认书》第五条约定: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第六条约定: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
华湘公 司为了保证合同得以有效履行,还于2015年2月15日发函,要求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交地义务,华湘公 司承诺将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日内履行付 款义务。
而永州的有关部门对华湘公 司的函件不予回应,在未向华湘公 司交地、违约在先的情况下,于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2015年2月26日直接申请解除成交确认书、没收1亿保证金的仲裁。
而《秘方》一文,直接回避了确认书第五条“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的约定,片面强调华湘公 司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6亿 元土地出让金。
依照利益对等的公平原则,永州市政 府只有依照《成交确认书》第五条“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的约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2015年1月21日前履行依约向华湘公 司交地的义务,才能换取《成交确认书》第六条“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的相应权 利。因此,政 府已违约30日在先,却反过来强指对方违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强词夺理的?
其三、同一领 导的“原则”问题。
《秘方》称:“永州市政 府偏偏坚持原则办事,坚决要求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付 款……”好,现在就来说说原则问题。
撇开永州政 府在此事当中违约在先的问题不谈,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华湘公 司违约,最多也只有一个工作日。根据成交确认书第六条约定: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
确认书最后一个当事方签字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按约定的30日计算,也就是应在2015年2月20日前付 款。而2015年2月20日为农历的正月初二,春节长假期间银 行是不上班的,依照法 律规定应当顺延至法定工作日。而永州政 府申请仲裁的2015年2月26日,春节才刚刚结束,新年刚刚开始上班。没想到永州政 府如此着急,在这种情况下就急匆匆地认定华湘公 司违约、作出没收1亿保证金的决定了。为此,永州政 府难避“设局”之嫌。
不提永州政 府违约,就算华湘公 司违约一天就被永州政 府没收1亿保证是政 府讲原则之举,那我们再来看看同一领 导干出的两件“讲原则”的大事。
永州项目被称为“一号工程”,既然是“一号”,由书 记主抓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这个重任落在市委书 记陈文浩的肩上;且从市委派颜海林秘 书长前往法 院“指导”、党 委出面“协调”也可以看出,该项目确实是陈书 记负责的。
陈书 记在负责永州项目上,严格按原则办事,值得称赞,那么陈书 记在常德担任市长职务时,又是怎样讲原则的呢?
据中 国经营报报道:“资金紧张、楼 市萧条如今让很多当年的“地王”成为开发商手中的烫手山药,由于未能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被收回土地的事 件此起彼伏。
然而,湖南省常德市的地王却在当地国土部门发几道“没收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的通牒下,成功要回土地出让金并获得政 府8000余万元赔偿。”
2010年8月13日,浙江伟星集 团以7.2亿 元的价 格拿下常德紫菱地块,成为当年常德市的地王。然而,伟星集 团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土地出让金。为此,常德市国土局多次发函,最后要求其在2011年9月前必须缴纳所有出让金,但伟星集 团依然做不到。
2012年4月23日,在伟星公 司已严重违约长达7个月的情况下,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与伟星公 司“和平”解除了紫菱花园地块土地出让合同。
据被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 长罗跃来称之为“机 密”的解约协议显示:常德市政 府退还常德伟星第一期土地出让金3.4亿 元(包括1亿 元保证金),并赔偿8000余万元。“鉴于双方各有违约行为,两相抵消后常德市政 府赔偿3200万元现金。”
随后,3.4亿 元土地出让金和3200万元违约赔偿金由常德市国库划拨到浙江伟星集 团。
资料显示,给严重违约的伟星公 司退还3.4亿土地出让金、并赔偿其3200万之事,是由原常德市委常 委、副市长卢武福办 理的,而拍板的正是时任常德市长的陈文浩;这一决定,并未经市委常 委会开 会研究,就连市委书 记,也只收到卢武福给出的结果通报。
陈文浩在常德当市长,违约长达7个多月的开发商,不仅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反而还获得政 府3200万元的赔偿;陈文浩在永州当书 记,在政 府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了一天交纳土地出让金,就被没收了1亿的保证金。这,就是同一领 导的“原则”!
恶 有 恶 报,经办常德事宜的卢武福,已于2016年4月29日被“双 规”。8月16日,湖南省纪 委监察厅通报:卢武福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一名科长保持不正当性 关 系,并为该科长职务提拔提 供帮忙。卢武福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 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 关依法处理。
随着卢武福的“落 马”,常德地王迷局也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我们拭目以待。
其四、关于“标签”。
《秘方》称:“他给陈文浩制 造出一个‘双表哥’的标签,所用的依据就是在网上搜索到陈文浩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有时是右手戴表,有时是左手戴表,于是就生造这个概念。”
这点确实不够严谨,作者不能因为陈书 记左右手都能戴表,就称其为“双表哥”,而是应当从实际出发,该是什么就是什么,用证据说话,比如以下这些手表款式和品牌,你认识多少?
说到标签,笔者还真给人贴过,比如四川阆中市委书 记蒋建平,那“打伞哥”的称号就是笔者给的;可结局怎样?还不是被抓了!
以前被贴标签的官 员还少吗?比如“表哥”杨达才、“房姐”龚爱 爱”、“天价烟局 长”周久耕……等等,有几个是“安全着陆”的?
笔者想说的话还很多,为了不给大家带来阅读疲劳,还是下回分解吧……(作者:欧菲,第一个挖出阆中公 判事 件“打伞哥”蒋建平的网友,欢迎收听微信公 众号“菲歌传书”,ID:oufei2016)
网友连续几编揭 露永州拍地真 相的文章,把矛头直指市委书 记陈文浩;再加上常德副市长卢武福因通 奸、腐 败而“落 马”,让牵涉其中的某些领 导更加紧张了。于是乎,书 记发火,网 信 办删 贴,这成了他们国庆的主要工作。
一阵风雨过后,“水 军”随之出动,其中一篇《从湖南永州书 记看舆 论干预司法的“秘方”》(以下简称“秘方”)的“还击兼洗地”文章(http://hyligeng.blog.163.com/blog/static/188628712016955850285/),直指笔者干预司法。为此,笔者有必要作出说明并加以质疑。
染指笔者“干预司法”的,是笔者用微博、公 众号、专栏等号转发了原发于微信公 众号“民法传媒”的四篇文章,其分别是《福建企业疑遭湖南永州政 府“设局”被生吞1个亿却告 状无门》、《湖南永州政 府吞掉福建企业一个亿 企业起诉市政 府法人被刑拘》、《开发商被永州生吞一个亿 网友挖出永州市委“双表哥”书 记》、《湖南常德通 奸副市长卢武福 牵出“双表哥”为官多面性》。
在《秘方》一文中,其认为所有文章都出自笔者之手。岂不知,这些文章的原创作者为“齐凛然”。也罢,这不是重点,下面我们来说说重点。
其一、谁在干预司法?
《秘方》原文:“由此可见,欧菲的如意算盘是,通 过给市委书 记陈文浩制 造这些似是而非的标签,引起他的恐 慌,进而逼他给法 院施压,以达到帮福建那家企业胜诉的目的。但在中 央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管理、禁止领 导干 部非法干预司法的大环境下,不管欧菲如何攻击地方党 委领 导人,都不可能达到他所想象的目的了。”
《秘方》的逻辑是,笔者通 过给陈文浩书 记施加压力,从而迫使其利 用权力干预司法,最终实现笔者“间接”干预司法的目的。
这个逻辑是非常荒谬,陈书 记身为久经考验的党和国 家正厅级领 导干 部,岂能因为网友的几篇文章,就能逼 迫其去干预司法?此前的文章,重点也并不是说法 院的审判问题吧?《秘方》如此牵强附会,其目的也就是为了帮某些人“洗地”而已。
试问,网友写几篇文章,就是干预司法;而永州市委派颜海林秘 书长到永州市中级法 院“指导”判案,这就是正常工作了?
因此,谁在干预司法,相信连瞎子都看出来了吧?
其二、混淆违约本质。
《秘方》称:“由此可见,开发商拒不缴纳6亿 元土地出让金,则属于严重的实质违约。”
这究竟是谁在违约?
《成交确认书》第五条约定: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第六条约定: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
华湘公 司为了保证合同得以有效履行,还于2015年2月15日发函,要求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交地义务,华湘公 司承诺将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日内履行付 款义务。
而永州的有关部门对华湘公 司的函件不予回应,在未向华湘公 司交地、违约在先的情况下,于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2015年2月26日直接申请解除成交确认书、没收1亿保证金的仲裁。
而《秘方》一文,直接回避了确认书第五条“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的约定,片面强调华湘公 司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6亿 元土地出让金。
依照利益对等的公平原则,永州市政 府只有依照《成交确认书》第五条“土地自成交之日起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的约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2015年1月21日前履行依约向华湘公 司交地的义务,才能换取《成交确认书》第六条“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的相应权 利。因此,政 府已违约30日在先,却反过来强指对方违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强词夺理的?
其三、同一领 导的“原则”问题。
《秘方》称:“永州市政 府偏偏坚持原则办事,坚决要求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付 款……”好,现在就来说说原则问题。
撇开永州政 府在此事当中违约在先的问题不谈,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华湘公 司违约,最多也只有一个工作日。根据成交确认书第六条约定: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署30日内缴付3亿 元土地款。
确认书最后一个当事方签字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按约定的30日计算,也就是应在2015年2月20日前付 款。而2015年2月20日为农历的正月初二,春节长假期间银 行是不上班的,依照法 律规定应当顺延至法定工作日。而永州政 府申请仲裁的2015年2月26日,春节才刚刚结束,新年刚刚开始上班。没想到永州政 府如此着急,在这种情况下就急匆匆地认定华湘公 司违约、作出没收1亿保证金的决定了。为此,永州政 府难避“设局”之嫌。
不提永州政 府违约,就算华湘公 司违约一天就被永州政 府没收1亿保证是政 府讲原则之举,那我们再来看看同一领 导干出的两件“讲原则”的大事。
永州项目被称为“一号工程”,既然是“一号”,由书 记主抓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这个重任落在市委书 记陈文浩的肩上;且从市委派颜海林秘 书长前往法 院“指导”、党 委出面“协调”也可以看出,该项目确实是陈书 记负责的。
陈书 记在负责永州项目上,严格按原则办事,值得称赞,那么陈书 记在常德担任市长职务时,又是怎样讲原则的呢?
据中 国经营报报道:“资金紧张、楼 市萧条如今让很多当年的“地王”成为开发商手中的烫手山药,由于未能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被收回土地的事 件此起彼伏。
然而,湖南省常德市的地王却在当地国土部门发几道“没收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的通牒下,成功要回土地出让金并获得政 府8000余万元赔偿。”
2010年8月13日,浙江伟星集 团以7.2亿 元的价 格拿下常德紫菱地块,成为当年常德市的地王。然而,伟星集 团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土地出让金。为此,常德市国土局多次发函,最后要求其在2011年9月前必须缴纳所有出让金,但伟星集 团依然做不到。
2012年4月23日,在伟星公 司已严重违约长达7个月的情况下,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与伟星公 司“和平”解除了紫菱花园地块土地出让合同。
据被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 长罗跃来称之为“机 密”的解约协议显示:常德市政 府退还常德伟星第一期土地出让金3.4亿 元(包括1亿 元保证金),并赔偿8000余万元。“鉴于双方各有违约行为,两相抵消后常德市政 府赔偿3200万元现金。”
随后,3.4亿 元土地出让金和3200万元违约赔偿金由常德市国库划拨到浙江伟星集 团。
资料显示,给严重违约的伟星公 司退还3.4亿土地出让金、并赔偿其3200万之事,是由原常德市委常 委、副市长卢武福办 理的,而拍板的正是时任常德市长的陈文浩;这一决定,并未经市委常 委会开 会研究,就连市委书 记,也只收到卢武福给出的结果通报。
陈文浩在常德当市长,违约长达7个多月的开发商,不仅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反而还获得政 府3200万元的赔偿;陈文浩在永州当书 记,在政 府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了一天交纳土地出让金,就被没收了1亿的保证金。这,就是同一领 导的“原则”!
恶 有 恶 报,经办常德事宜的卢武福,已于2016年4月29日被“双 规”。8月16日,湖南省纪 委监察厅通报:卢武福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一名科长保持不正当性 关 系,并为该科长职务提拔提 供帮忙。卢武福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 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 关依法处理。
随着卢武福的“落 马”,常德地王迷局也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我们拭目以待。
其四、关于“标签”。
《秘方》称:“他给陈文浩制 造出一个‘双表哥’的标签,所用的依据就是在网上搜索到陈文浩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有时是右手戴表,有时是左手戴表,于是就生造这个概念。”
这点确实不够严谨,作者不能因为陈书 记左右手都能戴表,就称其为“双表哥”,而是应当从实际出发,该是什么就是什么,用证据说话,比如以下这些手表款式和品牌,你认识多少?
说到标签,笔者还真给人贴过,比如四川阆中市委书 记蒋建平,那“打伞哥”的称号就是笔者给的;可结局怎样?还不是被抓了!
以前被贴标签的官 员还少吗?比如“表哥”杨达才、“房姐”龚爱 爱”、“天价烟局 长”周久耕……等等,有几个是“安全着陆”的?
笔者想说的话还很多,为了不给大家带来阅读疲劳,还是下回分解吧……(作者:欧菲,第一个挖出阆中公 判事 件“打伞哥”蒋建平的网友,欢迎收听微信公 众号“菲歌传书”,ID:oufei2016)
朵朵什么人- 帖子数 : 1344
注册日期 : 14-03-03
第1页/共1页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