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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人民政府不作为,放任、默许违法建筑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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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人民政府不作为,放任、默许违法建筑长期存在 Empty 义县人民政府不作为,放任、默许违法建筑长期存在

帖子  朵朵什么人 周六 九月 17, 2016 2:06 pm

义县怡景佳苑小区法人代 表陈英凯在房屋开发过程中,于2014年5月在规划许可范围之外超建门市楼约500平米,同年9月又得寸进尺的违法建仓房13间(138平米),对周边业主的通风、采光、通行、消防、房屋维修构成妨碍。我的西邻刘义祥在开发商打基础时就向其指出规划部门已将这个位置规划为消防通道要求停止施工,被陈英凯狂 妄的拒绝。向综合执 法局举报,该局工作人员高 强 一行人等到场看后未予制止,仅告知我们找城建局解决。在门市楼、仓房建设过程中,群众多次又多次举报,但始终无人管。该建筑经义县城建局认定,其中的500平米楼房及13间仓房属于未批先建的非法建筑;锦州市消防局调 查认定,该建筑堵塞消防通道,构成消防隐患,属于违 章建筑,但只对陈英凯作了处罚,告知举报人:“我们对违 章建筑无权处理”。2015年9月18日我们又以书面形式向综合执 法局投诉无果,向义县人 民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 府作出复议决定书,责令义县综合执 法局6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拆 除违 章建筑)。但综合执 法局对县政 府的复议决定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履行。我们又分别于今年6 月14日、7月16日、7月29日三次向义县政 府法 制办递交申请,请求督促义县综合执 法局履行复议决定,但至今还是无人理睬。
投诉人认为,行政复议法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已有明确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 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但令人费解的是,县政 府至今对综合执 法局既没有督促拆 除,也没有启动问责程序,500平米的三无楼房至今仍然赫然耸立在义县街头,任由开发商变卖13间违建仓房 中 饱私 囊。
投诉人认为,怡景佳苑违建的长期存在是综合执 法局不作为所致;县政 府对综合执 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听之任之,既不督促履行职责,也不问责同属不作为。可以认为,义县人 民政 府默许、放任的违法建筑的合法存在。寄希望于民心网能够履行职责,把本投诉移送有权处理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调 查处理。
查询编号 :201608120752096728
查询密码:8604052482

控告人:梁玉霞
联系电话:18204160888

朵朵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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