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一乡政府编造阴阳信访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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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一乡政府编造阴阳信访处理意见书
2008年农村林权制 度改 革,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狮子坪乡花园寺村郭安超家坐落于南沟石灰窑洼的约2亩多林地被本村南沟组的马彩红弄虚作假盗用郭安超父亲的签 名,将该林地权属登记在她的名下。2011年初此事被郭安超的母亲发现并向村委会进行了反映,2012年9月份郭安超向狮子坪乡林业部门(农业服 务中心)递交了《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含附件证据资料7份)和《关于查询南小龙沟石炭窑洼林地档 案的申请》,该中心负责林业工作的副主 任郭汉民受理申请,可是一直推诿拖延。
2014年6 月卢氏县林业局撤消了马彩红侵占郭安超家林地的权属登记,马彩红的丈夫郭新生也承认了造 假并向郭安超道了歉。而狮子坪乡政 府却错误引用过时文件和南沟组李三军的造 假材料,并故意隐藏郭安超提交的证据,将该林地划给南沟组,严重侵害了郭安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郭安超之后多次投诉,要求撤销狮子坪乡政 府的渎职侵权错误决定,被多个部门推诿扯皮,2015年12月28日郭安超再次将此事投诉到中纪 委、国 家信 访局、国 家林业局和河南省 委、河南省政 府等十多部门,投诉件为《纪 委不作为怎么办?谁来监 督纪 委?——关于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纪 委监察局不作为和狮子坪乡政 府胡作为及徇私舞弊行为再次投诉举报及公 开 信》,国 家信 访局于2016年1月12日受理,查询码为1452586384809,当时郭安超投诉的主要四点“1、卢氏县纪 委不作为,请求撤销狮子坪乡政 府错误决定;2、狮子坪乡政 府不履行政 府信息公开;3、狮子坪乡政 府丢失全乡林业档 案;4、狮子坪乡副主 任郭汉民故意隐匿郭安超的证据材料及违法渎职和原社 会办主 任莫晨坡渎职。”
投诉结果最终又转到了狮子坪乡,郭安超投诉举报的其中之一是狮子坪乡政 府和当事负责人莫晨坡,可是举报件又转到狮子坪乡政 府莫晨坡手里(莫晨坡现为副乡长)。
4月底狮子坪乡政 府终于出具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对郭安超投诉的四项没有回应,答非所问,回避问题。仔细核对发现,狮子坪乡政 府编造两个阴阳意见书,发在国 家信 访局网站的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11241385,信 访事项为“反映其家约2亩林地被村 民马彩红侵占,其在举报过程中,相关部门推诿、行政不作为,要求处理。”,落款日期为4月7日,而给郭安超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01452842933977,信 访事项为“要求依法撤销马彩红在2008年7月,非法骗取位于狮子坪乡花园寺村南小龙沟石灰窑洼口阳坡的林地登记相关问题”,落款日期为4月8日(此件是在郭安超的追问下给的,很不情愿的在4月26日送给郭安超妹郭花朵代收),处理意见却为“1、郭安超无证据证实该林坡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其诉求不予支持;2、该林地所有权仍归南沟组所有。”对郭安超的四项投诉不予回应,答非所问,并且再无其它部门的回音。经办人常海军在送达处理意见书时明确表示一切都是按乡书 记陈文周和副乡长莫晨坡的意思办 理,不关他的事,若有什么问题由乡领 导顶着。
郭安超的投诉被国 家信 访局批回四次,都被转到举报对象之一狮子坪乡政 府现副乡长莫晨坡手里。7月28日郭安超向中纪 委、国 家信 访局等河南省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了卢氏县信 访局违法违规不按程序办完信 访案和对狮子坪乡书 记陈文周举报,本应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调 查处理的案子,荒唐的是,而被卢氏县信 访局再次违反规定将举报件交给举报对象狮子坪乡书 记陈文周。8月16日早上狮子坪乡政 府信 访办负责人告诉郭安超,乡政 府对此举报不受理。随后陈文周对外散步消息说欲对郭安超进行打 击 报 复。
郭安超另外还说他于2012年9月以来多次向狮子坪乡政 府申请公开所涉纠纷的林地档 案,狮子坪乡政 府至今未公开。并且该乡的林业档 案全部丢失。
郭安超在投诉的最后这样说道,“一个林地侵权事 件近八年了,投诉举报五年了,被揭 穿了,白纸黑字的,侵权人也承认了,可是就是你们小小的地方领 导在作 恶和兴风作浪,就连纪 委和国 家信 访局他们也照样玩 弄和不屑一顾。林地纠纷处理国 家有明确的法 律法规和程序,狮子坪乡党 委和政 府为何故意违 犯?就连你们纪检监察和信 访体 制内的人 士私下对我说让通 过网络发帖和上告,你看你们的河南的基层地方政 权烂到什么程度!本来以为纪 委和国 家信 访局是有权威的,体 系是健全的,程序是严谨的,政令是严肃的,可是一切却像过家家,在狮子坪乡政 府眼里你们连纸老虎都不是,充其量你们就是个传达室,他们才是大 爷!”
《信 访 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 民政 府信 访工作机 构收到信 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 民政 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 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 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 民政 府决定。
(三)信 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 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 关,并抄送下一级人 民政 府信 访工作机 构。
第二十三 条 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 访人的检 举、揭 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 举、揭 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 访人的检 举、揭 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 举、揭 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1、狮子坪乡政 府上传于国 家信 访局网站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狮子坪乡政 府给郭安超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3、从国 家信 访局网下载的举报件到举报对象陈文周手里的截图
4、举报件到举报对象手里的证明
5、卢氏县林业局撤销马彩红林权造 假的意见
6、乡政 府莫晨坡接收材料的收条
2014年6 月卢氏县林业局撤消了马彩红侵占郭安超家林地的权属登记,马彩红的丈夫郭新生也承认了造 假并向郭安超道了歉。而狮子坪乡政 府却错误引用过时文件和南沟组李三军的造 假材料,并故意隐藏郭安超提交的证据,将该林地划给南沟组,严重侵害了郭安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郭安超之后多次投诉,要求撤销狮子坪乡政 府的渎职侵权错误决定,被多个部门推诿扯皮,2015年12月28日郭安超再次将此事投诉到中纪 委、国 家信 访局、国 家林业局和河南省 委、河南省政 府等十多部门,投诉件为《纪 委不作为怎么办?谁来监 督纪 委?——关于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纪 委监察局不作为和狮子坪乡政 府胡作为及徇私舞弊行为再次投诉举报及公 开 信》,国 家信 访局于2016年1月12日受理,查询码为1452586384809,当时郭安超投诉的主要四点“1、卢氏县纪 委不作为,请求撤销狮子坪乡政 府错误决定;2、狮子坪乡政 府不履行政 府信息公开;3、狮子坪乡政 府丢失全乡林业档 案;4、狮子坪乡副主 任郭汉民故意隐匿郭安超的证据材料及违法渎职和原社 会办主 任莫晨坡渎职。”
投诉结果最终又转到了狮子坪乡,郭安超投诉举报的其中之一是狮子坪乡政 府和当事负责人莫晨坡,可是举报件又转到狮子坪乡政 府莫晨坡手里(莫晨坡现为副乡长)。
4月底狮子坪乡政 府终于出具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对郭安超投诉的四项没有回应,答非所问,回避问题。仔细核对发现,狮子坪乡政 府编造两个阴阳意见书,发在国 家信 访局网站的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11241385,信 访事项为“反映其家约2亩林地被村 民马彩红侵占,其在举报过程中,相关部门推诿、行政不作为,要求处理。”,落款日期为4月7日,而给郭安超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01452842933977,信 访事项为“要求依法撤销马彩红在2008年7月,非法骗取位于狮子坪乡花园寺村南小龙沟石灰窑洼口阳坡的林地登记相关问题”,落款日期为4月8日(此件是在郭安超的追问下给的,很不情愿的在4月26日送给郭安超妹郭花朵代收),处理意见却为“1、郭安超无证据证实该林坡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其诉求不予支持;2、该林地所有权仍归南沟组所有。”对郭安超的四项投诉不予回应,答非所问,并且再无其它部门的回音。经办人常海军在送达处理意见书时明确表示一切都是按乡书 记陈文周和副乡长莫晨坡的意思办 理,不关他的事,若有什么问题由乡领 导顶着。
郭安超的投诉被国 家信 访局批回四次,都被转到举报对象之一狮子坪乡政 府现副乡长莫晨坡手里。7月28日郭安超向中纪 委、国 家信 访局等河南省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了卢氏县信 访局违法违规不按程序办完信 访案和对狮子坪乡书 记陈文周举报,本应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调 查处理的案子,荒唐的是,而被卢氏县信 访局再次违反规定将举报件交给举报对象狮子坪乡书 记陈文周。8月16日早上狮子坪乡政 府信 访办负责人告诉郭安超,乡政 府对此举报不受理。随后陈文周对外散步消息说欲对郭安超进行打 击 报 复。
郭安超另外还说他于2012年9月以来多次向狮子坪乡政 府申请公开所涉纠纷的林地档 案,狮子坪乡政 府至今未公开。并且该乡的林业档 案全部丢失。
郭安超在投诉的最后这样说道,“一个林地侵权事 件近八年了,投诉举报五年了,被揭 穿了,白纸黑字的,侵权人也承认了,可是就是你们小小的地方领 导在作 恶和兴风作浪,就连纪 委和国 家信 访局他们也照样玩 弄和不屑一顾。林地纠纷处理国 家有明确的法 律法规和程序,狮子坪乡党 委和政 府为何故意违 犯?就连你们纪检监察和信 访体 制内的人 士私下对我说让通 过网络发帖和上告,你看你们的河南的基层地方政 权烂到什么程度!本来以为纪 委和国 家信 访局是有权威的,体 系是健全的,程序是严谨的,政令是严肃的,可是一切却像过家家,在狮子坪乡政 府眼里你们连纸老虎都不是,充其量你们就是个传达室,他们才是大 爷!”
《信 访 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 民政 府信 访工作机 构收到信 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 民政 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 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 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 民政 府决定。
(三)信 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 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 关,并抄送下一级人 民政 府信 访工作机 构。
第二十三 条 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 访人的检 举、揭 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 举、揭 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 访人的检 举、揭 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 举、揭 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1、狮子坪乡政 府上传于国 家信 访局网站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狮子坪乡政 府给郭安超的信 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3、从国 家信 访局网下载的举报件到举报对象陈文周手里的截图
4、举报件到举报对象手里的证明
5、卢氏县林业局撤销马彩红林权造 假的意见
6、乡政 府莫晨坡接收材料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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