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依法治国时代的“人民法官” 柴国勇和周丽敏的法律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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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依法治国时代的“人民法官” 柴国勇和周丽敏的法律迫害
——周 丽敏和柴国勇劣行
本人胡斯召,身 份 证 号(230302196411234231),手 机:13895836064,实名举报周 丽敏、柴国勇二个司法审判队伍的败类。
一审法 官柴国勇,滥用职权,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柴国勇,哈密市民三庭副庭长,审判长,一审法 官,判 决文书(2014)哈市民三初字第401号。
1. 颠 倒 黑 白、枉法裁判:
仲裁和庭 审时,我律师都当庭表示不同意开发公 司给我三个月时间,自己找工作,因为是胁迫我。判 决书里变成了,我要求另谋职业。
仲裁和庭 审时,我和律师都当庭表示,不认可开发公 司的电 话告知,判 决书里变成了我认可电 话告知复函内容。
上诉二项在仲裁和一审庭 审记录里都有的,我在仲裁不认可此事,为何 在一审认可了,我要认可了,还一审干嘛啊?。
电 话录 音侵犯我的隐私权,电 话录 音也没有技术鉴定,真伪难辨。更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2. 违反证据采信原则:
葛洲坝认为,我回中煤龙化公 司调转辞职,是胡斯召的个人责任,本庭”查明”认可。我不是因为要调转到葛洲坝会辞职吗?,你法 官是不明白,还是贪 赃枉法啊?。
葛洲坝控股公 司说集 团没有批复任命文件,本庭”查明”认可。商调函和任命文件是配套的,我的薪酬标准咋来的啊?,葛洲坝恶意不提 供任命文件,就可以判它败诉,你不明白吗?,还是拿人家手短啊?
葛洲坝开发公 司说,胡斯召2013年年终奖不符合发放条件,本庭”查明”认可。发放标准是文件规定的,哪条哪款?,我的年薪十八万,是工 资、奖金构成的,你不明白吗?,还是张不开嘴啊?。
葛洲坝开发公 司说,胡斯召的沙尔湖加班费,公 司已经安排调休了,本庭”查明”认可。你认可的葛洲坝给我所谓的三个月时间找工作,咋还顶替了,沙尔湖加班费啊,加班费是4万多,三个月工 资一万多,葛洲坝的说法是无赖,你是流氓法 官啊!。
柴国勇创造性的发明了,新的证据类型。说可以当成证据使用。
最高人 民法 院应该给命名为 “柴氏四说”证据法,重奖并提拔重用这样的“优秀”法 官,让他制 造出更多的冤假错案!。
3. 判项矛盾、违背程序:
判 决书里说,劳动关系不清,回到仲裁确立劳动关系。可你为何又依据劳动关系不清的假合同,做出判 决啊?。我去仲裁,就失去二审机会。我去二审,就失去仲裁机会。
看来这个法 官,在他法 官生涯中,没少制 造冤假错案啊,是个制 造冤假错案的行家里手啊!!!!!!。
二审法 官,周 丽敏失职、枉法裁判:
周 丽敏,哈密地区民二庭 审判员,本案主审法 官,二审判 决文书(2015)哈中民二终字第17号。
周 丽敏没有认真履行二审法 院的纠错、改判,依法裁决的职责。遵守法 院审判形成的潜规则,不但不纠错,倒是错上加错,失职、渎职、助纣为虐!。
我提 供的招 聘简章和调入文件里,葛洲坝控股公 司承诺的,控股公 司负责调入并签订劳动合同,派到开发公 司任职。没有兑现承诺,就是欺诈,你不明白,还是装糊涂啊?
我在仲裁时说的是签的空白合同,除了签 名和封皮时间外,都是空白的,当然包括公章位置了,开发公 司当庭没有异 议啊?。那我还做什么痕迹鉴定啊?仲裁庭 审记录有啊!。
二审法 官认为我的沙尔湖加班费,开发公 司给我调休了3个月(9-11),开发公 司不是说给我三个月时间找工作吗?,咋又变成调休了啊?,葛洲坝说的是鬼话,你说的是畜 生话吗?。
二审法 官裁定,一审我没有做空白合同的痕迹鉴定,是我丧失举证责任。劳动案 件的举证责任是公 司啊,你们一审、二审法 官,是专 业法 律常识知识不足,还是装糊涂。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你这是在亵 渎法 律、为 虎 作 伥!!!!!!。
自 治区高检、自 治区高院推诿不作为:
我去自 治区高检控 告一二审法 官,高检竟然以二审后,没有申请重审,重审时效已过为由,不立案,不登记。
我控 告哈密中级法 院法 官,管辖权就在你自 治区高检啊?,首办负责制是一句空话吗?。
去自 治区高院申 诉时,高院以没有新的证据为由,不受理,不登记。
这个规定本来就是有问题的,就是做了一二审正确审理的推理判断。
我这是行政劳动案 件,举证责任不在我这里,在公 司方啊?,要我举出新的证据,判 决书就是罪证,你还要我举证,法 官为何枉法裁判,贪 污受 贿的证据吗?,还是推诿搪塞啊!!!!!。
劳动法立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劳动者纳 税人出钱养活你们的,你们却把劳动法当成迫 害劳动者的工具?,公 理何 在!。
法 律不是面团和橡皮筋,你们想咋捏,想咋抻都行啊?。自 由裁量权,不是无 法 无 天,天理何 在!。
现在的民事审判出现个怪圈,就是一审滥判,二审不纠,重审胡闹,申 诉不理,控 告无门。
以呼格图冤 案为代 表的刑事案 件有多少?,平 反了有多少?。
以柴、周为代 表的枉法裁判的法 官,在民事执 法生涯判了多少假案、错案?,纠正了多少?。
旧的冤假错案还没有纠正完,新的冤假错案又出来了啊,是现有的审判程序漏洞太多,法 院上下级监 管程序失效。
建立新的阳光审判监 管机制势在必行,现有的司法体 制,暗箱操作的程序太多,公权力太大,有效监 管缺失。
在党的十 八 大提出依法 治 国时代,你们还敢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的司法腐 败分 子!!!!!!。
百 姓呼唤阳光公 正的法 律春天的到来,彻底铲除司法腐 败的时候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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