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优迈“黑电梯”横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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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优迈“黑电梯”横行(转载)
关于钟华、仇嘉蓉等人围 标、行 贿、商业贿 赂、销 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实名举 报材料
本人魏磊力,原系江西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优迈”)的财务人员,本人在江西优迈工作期间,发现江西优迈公 司法人钟华、总经理仇嘉蓉、财务魏梦婕存在围标、行 贿、商业贿 赂、销 售假冒伪 劣产品的违 法犯 罪行为,本人曾于2015年,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进行举 报,但未获回应,一年里,钟华等人不但不知悔改,而且几次三番对本人进行打 击报 复,不得已,本人再次实名 举 报钟华等人,并提交报告及材料如下(以省移动项目为例):
2013年5月,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通 过招投 标,中标中 国移动通信集 团江西有限公 司25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1250万元。约定电梯的主机、门机、控 制系统、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为德国原装进口,光幕为欧洲进口。当年,合同履行完毕,“原装进口电梯”如期完成安装。而看似完美的一笔商业交 易,背后却隐藏着,诸多违 法乱 纪的行业潜 规 则。
2013年3月31日,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控 制人钟华和仇嘉蓉向蒂森克虏伯南昌分公 司总经理张 志辉支付了30万元“省移动公 司项目”好处费,以得到蒂森克虏伯公 司授权,从而可以参与“省移动公 司项目”竞标,当然,给好处费自然不光是为了得到授 权而已,最主要的还是在中 标之后,蒂森克虏伯公 司能够对江西优迈以次充好,用国产件冒 充进口件“网开一面”。
与此同时,江西优迈早已于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28日、2013年4月8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27日、2014年1月30日、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7月8日、2014年8月1日,江西优迈控 制人钟华、仇嘉蓉分多次直接或通 过中间人徐华、孙香娥,向江西省移动公 司副总经理周光、周光的儿子周梦科(绰 号虎子)、彭姓领 导等支 付了约134万元“好处费”。以“确保”中 标省移动项目。
为了解决真正招投 标无法中 标的“问题”。钟华等人又于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7日,向余顺平、程新红、通力公 司先后支付“陪标费”61万元。致使一同参与竞标的通力公 司、先代公 司、晶鑫公 司实际成为“陪标单位”,通俗的说法就是围 标。
江西优迈中 标后,为了降低成本,通 过采购国产件粘贴自行在南昌市站前西路金星印业印制的进口件铭牌的方式,以次充好,至法 律及人 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安 监、质 检等部门也因为“关系打点”,而对江西优迈的行为视而不见。
江西优迈控 制人钟华,使用上述手段,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承接了近两亿 元的项目,经过其手存在安全隐 患的电梯,遍布全省。今年来,电梯事 故此起彼伏,很多隐 患在采购、安装时就已经留下,举 报人现实名举 报,希望引起社 会各 界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严 惩钟华之流,消除隐 藏在群众身边的电梯隐 患。
本人魏磊力,原系江西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优迈”)的财务人员,本人在江西优迈工作期间,发现江西优迈公 司法人钟华、总经理仇嘉蓉、财务魏梦婕存在围标、行 贿、商业贿 赂、销 售假冒伪 劣产品的违 法犯 罪行为,本人曾于2015年,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进行举 报,但未获回应,一年里,钟华等人不但不知悔改,而且几次三番对本人进行打 击报 复,不得已,本人再次实名 举 报钟华等人,并提交报告及材料如下(以省移动项目为例):
2013年5月,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通 过招投 标,中标中 国移动通信集 团江西有限公 司25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1250万元。约定电梯的主机、门机、控 制系统、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为德国原装进口,光幕为欧洲进口。当年,合同履行完毕,“原装进口电梯”如期完成安装。而看似完美的一笔商业交 易,背后却隐藏着,诸多违 法乱 纪的行业潜 规 则。
2013年3月31日,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 司控 制人钟华和仇嘉蓉向蒂森克虏伯南昌分公 司总经理张 志辉支付了30万元“省移动公 司项目”好处费,以得到蒂森克虏伯公 司授权,从而可以参与“省移动公 司项目”竞标,当然,给好处费自然不光是为了得到授 权而已,最主要的还是在中 标之后,蒂森克虏伯公 司能够对江西优迈以次充好,用国产件冒 充进口件“网开一面”。
与此同时,江西优迈早已于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28日、2013年4月8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27日、2014年1月30日、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7月8日、2014年8月1日,江西优迈控 制人钟华、仇嘉蓉分多次直接或通 过中间人徐华、孙香娥,向江西省移动公 司副总经理周光、周光的儿子周梦科(绰 号虎子)、彭姓领 导等支 付了约134万元“好处费”。以“确保”中 标省移动项目。
为了解决真正招投 标无法中 标的“问题”。钟华等人又于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7日,向余顺平、程新红、通力公 司先后支付“陪标费”61万元。致使一同参与竞标的通力公 司、先代公 司、晶鑫公 司实际成为“陪标单位”,通俗的说法就是围 标。
江西优迈中 标后,为了降低成本,通 过采购国产件粘贴自行在南昌市站前西路金星印业印制的进口件铭牌的方式,以次充好,至法 律及人 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安 监、质 检等部门也因为“关系打点”,而对江西优迈的行为视而不见。
江西优迈控 制人钟华,使用上述手段,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承接了近两亿 元的项目,经过其手存在安全隐 患的电梯,遍布全省。今年来,电梯事 故此起彼伏,很多隐 患在采购、安装时就已经留下,举 报人现实名举 报,希望引起社 会各 界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严 惩钟华之流,消除隐 藏在群众身边的电梯隐 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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