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计生局重拳出击治“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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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计生局重拳出击治“两非”
常宁市计生局把依法从严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综合治理性别比、深切关爱女孩、树立婚育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立足市情的基础上,建章建制,寻求突破。一是成立班子专抓。由市级领导牵头,联合市纪检、监察、计生、卫生、公安等 部门成立整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委派精干人员具体负责;2007年,常宁市计生局在全省率先成立计生执法局,组建10人的专业队伍;各乡镇(办事处)设置打击“两非”工作办公室;实现层层齐抓共管,人人责任分明的良好局面。二是制定制度专管。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常宁市综合 整治“两非”行动方案》、《常宁市整治“两非”督查方案》和《常宁市整治“两非”考核评估细则》,明确了各级职责范畴。特别要求市计生部门、卫生部门每年必须各查处2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否则,该单位直接定为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单位。三是挤出经费专用。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下拨5万元专项 工作经费,用于更换和添置办公设施;下拨10万元专项奖励经费,重奖举报人员和办案人员,凡“两非”案件举报属实者,一次性奖励4000元,凡成功破案1 起,一次性奖励办案人员2万元。
二、广泛宣传,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俗话说:“宣传声势大,工作阻力小”,该市在整治“两非”活动中,坚持以人 为本,全面动员的作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印发资料宣传。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2.9万元印制整治“两非”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发放到村到组到人。二是电视媒体宣传。市级领导在市电视台发表整治“两非”专题讲话,播放打击“两非”公益广告,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和信箱。三是设立警示牌宣传。全市所有医疗服 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销售机构都悬挂张贴打击“两非”警示牌和工作流程示意图。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整治“两非”的主动性。四是加强引导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服务,对符合政策生育对象,实行全程服务与管理;对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解决其后顾之 忧,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创新方法,变集中整治为经常性工作。从2008年起,该市把集中整治“两非”活动转变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一是常调 研、细分析,摸清“两非”违法行为规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或深入村组小区,了解育龄群众生育愿望;或走访医疗保健机构,了解“两非”违法行为多发人群和多发季节;或逐个调阅各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出生人口统计数据,了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区域;及时为办案人员提供有针对 性、指导性的意见。二是常明访,重暗访,找准“两非”违法行为线索。第一、开展清查清理。乡镇(办事处)对领取《一孩生育证》及《再生育证》对象孕情消失或有流引产情况的逐一排查,逐一登记,以全员人口信息为蓝本,发动村级计生专干,进行走访座谈,切实了解生孕的真实情况。第二、建立村专干信息反馈制度。 在乡镇(办事处)每月召开的专干例会上,村专干必须把上月13周以上妊娠跟踪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汇报,对孕情无故消失的,由计生办及时报告市计生局。第三、明查暗访各类机构,对医院、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店进行不定期查访,通过看门诊日志、查病历文书、审批发零售终止妊娠药品记录等办法,寻找“两 非”违法行为线索。第四、重奖举报人员。办案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可疑对象进行跟踪调查,挖掘“两非”违法行为线索。2011年起,该市对“两非”案件的举报奖励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三是常协调,大联动,严厉查办“两非”违法行为。办案过程中,部门配合,从速从严,区域协同,信息互通。市委活动领导 小组,始终保持“随时集中、快速反应、各尽所能、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为整治行动及时高效的运转,提供可靠保障;并主动与周边县市协同作战,创新办案方式,达成“异地交叉互访,多方协同查办”的工作机制。2011年3次到湖北监利县调查取证,3次去广东调查取证,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讲 求实效,从严整治“两非”。 从2006年至今,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24起,12人被取消二孩生育资格,查封个体诊所6个,行政处分10人,党纪处分4人。2011年,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5起, 2人被取消二孩生育资格,查封个体诊所4个,没收B超机一台;“两非”案件的成功整治,有效地遏制了“两非”违法行为,维护了基本国策的权威。
一、领导重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立足市情的基础上,建章建制,寻求突破。一是成立班子专抓。由市级领导牵头,联合市纪检、监察、计生、卫生、公安等 部门成立整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委派精干人员具体负责;2007年,常宁市计生局在全省率先成立计生执法局,组建10人的专业队伍;各乡镇(办事处)设置打击“两非”工作办公室;实现层层齐抓共管,人人责任分明的良好局面。二是制定制度专管。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常宁市综合 整治“两非”行动方案》、《常宁市整治“两非”督查方案》和《常宁市整治“两非”考核评估细则》,明确了各级职责范畴。特别要求市计生部门、卫生部门每年必须各查处2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否则,该单位直接定为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单位。三是挤出经费专用。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下拨5万元专项 工作经费,用于更换和添置办公设施;下拨10万元专项奖励经费,重奖举报人员和办案人员,凡“两非”案件举报属实者,一次性奖励4000元,凡成功破案1 起,一次性奖励办案人员2万元。
二、广泛宣传,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俗话说:“宣传声势大,工作阻力小”,该市在整治“两非”活动中,坚持以人 为本,全面动员的作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印发资料宣传。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2.9万元印制整治“两非”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发放到村到组到人。二是电视媒体宣传。市级领导在市电视台发表整治“两非”专题讲话,播放打击“两非”公益广告,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和信箱。三是设立警示牌宣传。全市所有医疗服 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销售机构都悬挂张贴打击“两非”警示牌和工作流程示意图。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整治“两非”的主动性。四是加强引导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服务,对符合政策生育对象,实行全程服务与管理;对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解决其后顾之 忧,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创新方法,变集中整治为经常性工作。从2008年起,该市把集中整治“两非”活动转变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一是常调 研、细分析,摸清“两非”违法行为规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或深入村组小区,了解育龄群众生育愿望;或走访医疗保健机构,了解“两非”违法行为多发人群和多发季节;或逐个调阅各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出生人口统计数据,了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区域;及时为办案人员提供有针对 性、指导性的意见。二是常明访,重暗访,找准“两非”违法行为线索。第一、开展清查清理。乡镇(办事处)对领取《一孩生育证》及《再生育证》对象孕情消失或有流引产情况的逐一排查,逐一登记,以全员人口信息为蓝本,发动村级计生专干,进行走访座谈,切实了解生孕的真实情况。第二、建立村专干信息反馈制度。 在乡镇(办事处)每月召开的专干例会上,村专干必须把上月13周以上妊娠跟踪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汇报,对孕情无故消失的,由计生办及时报告市计生局。第三、明查暗访各类机构,对医院、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店进行不定期查访,通过看门诊日志、查病历文书、审批发零售终止妊娠药品记录等办法,寻找“两 非”违法行为线索。第四、重奖举报人员。办案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可疑对象进行跟踪调查,挖掘“两非”违法行为线索。2011年起,该市对“两非”案件的举报奖励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三是常协调,大联动,严厉查办“两非”违法行为。办案过程中,部门配合,从速从严,区域协同,信息互通。市委活动领导 小组,始终保持“随时集中、快速反应、各尽所能、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为整治行动及时高效的运转,提供可靠保障;并主动与周边县市协同作战,创新办案方式,达成“异地交叉互访,多方协同查办”的工作机制。2011年3次到湖北监利县调查取证,3次去广东调查取证,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讲 求实效,从严整治“两非”。 从2006年至今,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24起,12人被取消二孩生育资格,查封个体诊所6个,行政处分10人,党纪处分4人。2011年,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5起, 2人被取消二孩生育资格,查封个体诊所4个,没收B超机一台;“两非”案件的成功整治,有效地遏制了“两非”违法行为,维护了基本国策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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