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看微博长大的一代,更需要硬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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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看微博长大的一代,更需要硬汉精神
历史有的时候是故事 有的时候是事故;历史不是镜子,历史是开了又落的花,朝花夕拾;重温故国、故城、故人,芳华刹那。——高晓松《鱼羊野史·第4卷》
海明威对我们,应该说对一代文艺青年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从小不读海明威的书,那完全不能称为文艺青年,我觉得读他的书能够培养起一个男人的那种硬汉精神,或者说是一种荣誉感。海明威的书主要是描写男人那种永远向上、不甘失败的精神。他在《老人与海》里面有一句名言是“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就是说一个男人可以被摧毁,但是绝不能被打败。
海明威应该算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民喜爱的作家,大家知道他得过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作为战地记者他也得过奖。我觉得这是由于他的文学作品本身非常优秀,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是一个非常尚武的国家、一个重武轻文的国家。美国四十多位总统里,有三十几个都是当过兵的,但是没有出现过什么大作家、大文豪。美国人民通常是比较热爱英雄的,而海明威是两者兼备,在他一生得到的所有荣誉里,有一半是军功章,从他能够奔跑之后的几乎所有战争他都参加过。在战争中他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牛仔,哪里有枪声,哪里有爆炸声,哪里有马蹄声,他就会奔向哪里。一战的时候,海明威为了去欧洲参战,连读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他本来可以去上伊利诺伊州的州立大学,这是美国最好的几所公立大学之一。结果他因为年龄问题当了半年记者,然后就去了欧洲,其实当时的一战跟美国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是欧洲在打,但是美国去了很多志愿兵,包括杜鲁门总统当年也在密苏里州招募了一个连的农民到欧洲前线去了。海明威到了前线以后,哪里的战况激烈就往哪儿跑,嫌自己跑得不够快还要租一辆车往前线赶,因为他想亲眼看见那些战争的场面。
这么一个喜欢战争的人,战争当然也不会轻易地饶了他。在一战中,他因为视力不太好,没能上前线,于是当了一名救护兵。在意大利前线他为了救护一个意大利伤兵,自己被炮弹击中,身上留下了两百多块弹片,直到去世身上还有一些。一战结束之后,海明威又到了巴黎。我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流放者归来》。虽然到现在已经很久了,但是前几年当我观看伍迪·艾伦的新电影《午夜巴黎》的时候,当年看这本书时的所有年少情怀又被重新勾了起来。《午夜巴黎》讲的就是一个文艺青年结婚之后去了巴黎,然后他每到夜里就会穿越回一战后那个最美好的巴黎。因为一战之后,全世界的艺术家、大作家都云集在巴黎的蒙马特山。这座山上有很多酒吧,西山顶上还有一座大教堂,叫圣心教堂。海明威就常常在那里的酒吧喝酒。他爱喝酒到了什么程度呢?在美国颁布禁酒令的时期,海明威在美国不能喝酒,就跑到巴黎去,每天大喝。他在巴黎创作了很多经典的作品,当时在巴黎有一大批以他为核心的美国作家,后来回到美国,他们就称自己为“流放归来的人们”。文学史上则把这些人叫作“The Lost Generation”——迷失的一代,而二战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就叫作“The Beat Generation”,就是大家说的垮掉的一代。
在西班牙内战的时候,海明威还到过西班牙,他名义上是一家报社驻西班牙的记者,但实际上也参加了各种左派的组织,所以他是非常支持左派的。其实艺术家、作家有很多都是支持左派的,因为他们都比较恨资产阶级,恨那些贵族腐朽保守的传统,一直到今天也是。现在世界上几位著名的大文学家,尤其是一些声威赫赫的大教授,大部分都是支持马克思主义的,所以知识分子通常都怀有左派的思想。
海明威在二战期间去过很多战场,他甚至坐着轰炸机去轰炸德国,当时飞机还失事坠毁了,他死里逃生。所以他是美国硬汉的典型代表。海明威一生去过很多国家,在很多地方都有故居,唯独在中国没有。他最重要的故居是在基韦斯特,位于美国大陆的最南端,是佛罗里达南部的一片群岛。大家知道基韦斯特是一个很重要的旅游景点,那里有海明威的故居,他经常去那里的酒吧。他在古巴也有一座故居。虽然他在中国没有自己的故居,但在成都居住过,并在那儿写完了他的著作《丧钟为谁而鸣》。大家如果想去成都看海明威住的地方,就去省委大院,那里有一栋老楼,就是当年二战时美国空军在成都的军官俱乐部,海明威当年就住在那里。海明威在中国的时候还见过周恩来,甚至跟克格勃有过接触。大家知道,冷战时期,克格勃是苏联最重要的情报机构,和美国的CIA(美国中央情报局)、FBI(美国联邦调查局)针锋相对。当然并没有证据表明,他向苏联提供过任何政治情报,他只是一个作家而已。但是二战后,美国所有左派的作家、艺术家都被联邦调查局监视过。
总而言之,这辈子能遇上的战争,海明威几乎都去参加了。古巴革命的时候他也去了,和卡斯特罗还见过,他在古巴的故居落成的时候,卡斯特罗还专门去揭幕。他写《老人与海》,这本书一方面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获得过诺贝尔奖、普利策奖等很多重要的奖项,同时,书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也是他自己的写照。“男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不能被打败”,就是《老人与海》里的著名宣言。《老人与海》这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今天看微博长大的一代人更应该去看一看。它就是讲一个坚定的老船夫入海,如何在海上坚持八十多天,好不容易抓到一条大鱼以后,又引来了鲨鱼,他如何与鲨鱼搏斗,如何回到岸上。这部小说传达的就是一个硬汉最重要的精神。
后来海明威去世的时候,关于他的自杀有很多说法,我比较相信的一种是他家有自杀这种基因。我一直认为自杀其实是由一种基因造成的,而不是外界环境或者其他什么事情导致的。因为你看那些自杀的人,实际上他们面临的环境和很多人一样,遇到的一些事情很多人也遇到过,但是有的人就自杀了,而有的人就坚持下来了。所以我觉得海明威的自杀可能是遗传基因导致的,他的父亲、兄弟姐妹、孙女都是自杀身亡的,所以他家里可能有这样一种病态的基因吧。
海明威的自杀当时给了全美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巨大的震撼,连肯尼迪总统也发了长长的唁电。他可以说是美国精神最重要的代表。当时西班牙最著名的斗牛士在听到海明威自杀的消息以后,沉默了好久,最后只说了三个字:“干得好。”然后自己也追随海明威自杀了。海明威的很多崇拜者后来都成了伟大的作家,像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还有川端康成,他也是海明威的一个大粉丝,后来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且在获奖之后也自杀了。
海明威是真正的美国硬汉,硬到什么程度呢?他写作几乎从来都是站着写的,从早晨六点钟起床写到中午十二点,而且用铅笔写,最多的时候一天用完了七支铅笔,所以他是个极为勤奋的作家。应该说海明威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作家都非常勤奋,他们那一代作家也是美国最好的一代。而且当年美国的媒体是非常自由的,很多作家和海明威一样,同时也是报社的记者,他们在写稿之余还会交流写小说的感想。所以他们的文风其实就是当年的记者文风,非常简洁明了。大家看海明威的书一定要看英文的原文,非常简洁。他的一本书在出版前要改三十多遍,每一个多余的词都要去掉,就是要用最简洁的记者的那种语言来表达,这本身就是一种硬汉式的写作。这种文风一直影响到今天的美国当代文学。所以,说海明威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我觉得一点儿都不为过,我个人觉得只有马克·吐温可以和他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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