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 京 化 工 大 学工 程 硕 士 调 剂 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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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 京 化 工 大 学工 程 硕 士 调 剂 简 章
为了培养高水平人才,提高企业科技和管理队伍的素质,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但又长期得不到补充的矛盾,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在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等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
一、 培养目标
使学员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 调剂专业
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等十个工程领域。
三、 调剂要求
1. 调剂人员今年必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国家分数线者方可录取(不设单科分数线)。
2.调剂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利用周末授课,上课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在职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能超过5年。其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进行课程教学,期间穿插专题讲座;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实践教学,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和设计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审和答辩工作。
五、调剂报名方式
1、持有2011年GCT成绩的学生,总成绩达到30%水位线以上,无小分要求,可直接入读我校。
2、北京化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费用是27000元(包含课程费、申硕费和论文答辩费);考试复试费: 160元。
3、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5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场确认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
六、 学位论文
通过10月份全国联考,完成学分课程的学习(总学分32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328233
手机联系: 15201625941 汪老师
邮箱:bjbuct_me@163.com
一、 培养目标
使学员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 调剂专业
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等十个工程领域。
三、 调剂要求
1. 调剂人员今年必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国家分数线者方可录取(不设单科分数线)。
2.调剂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利用周末授课,上课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在职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能超过5年。其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进行课程教学,期间穿插专题讲座;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实践教学,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和设计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审和答辩工作。
五、调剂报名方式
1、持有2011年GCT成绩的学生,总成绩达到30%水位线以上,无小分要求,可直接入读我校。
2、北京化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费用是27000元(包含课程费、申硕费和论文答辩费);考试复试费: 160元。
3、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5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场确认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
六、 学位论文
通过10月份全国联考,完成学分课程的学习(总学分32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3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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