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任性行政 坚守生态红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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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任性行政 坚守生态红线(转载)
——为民营企业宁舍金山保青山点赞
一家参与三门县白象山采石经营权网上挂牌竞买的民营企业,在竞买胜出签订《出让确认书》后,才得知标的物白象山有1100亩国 家级生态公益林。基于敬畏生态红线和法 律追究,这家企业宁舍金山要青山,毅然决断中止合同签约。此后,针对三门政 府部门确凿的重大违法行政事实,为阻止其它企业上当被诈,拯救国 家生态公益林,依法提起了行政诉 讼。
这起“民告官”的诉案,从利益诉求看,是民营企业追索被政 府部门设局所“诈”的3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但官司的背后,让人看到和值得思考的方方面面,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利益诉求。
就事而论,首先,按照国 家法 律法规,禁止在国 家级生态公益林开垦采石,除国 务 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 民政 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 家级公益林地。“法无授权不可为”,三门县国土部门明知 法规禁限设置采矿权,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其次,采石国 家级公益林林地的征占用,必须通 过国 家林业局最终的核准审批,未通 过审核调整就实际占用毁林,要受 刑法 制裁,行政机 关不能逼 迫企业去做违法的事。再次,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 律,要是连采石经营的前置条件都不具备,就把采矿权格式化进而上网拍卖白象山,戏 弄的是法,坑 害的是人,何来的程序合法?岂不是任性行政?
从涉案事 件发生发展来看,我们应该为告官的民企加以点赞——
为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行为点赞。习 近 平总 书 记在谈到建设法 治社 会时指出:“要在全社 会树立法 律权威,使人 民认识到法 律既是保 障自身权 利的有力武 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 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 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 法 治权威。”企业在经营中,守法是第一要义。这家企业在网上竞买胜出后,得知白象山有1100亩国 家级公益林受法保护,毁林触刑,宁舍经营红利,不越生态红线。在自觉守法、抵 制违法的同时,不选择委曲求全,而敢于拿起法 律武 器进行自主维 权。虽赢理而败诉,犹依法求正义。
为企业敬畏生态红线,宁舍金山保青山的自觉意识点赞。谁说企业只是唯 利 是 图、业绩超越业德?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企业的族群中 出现了像涉案企业这样追求利益顾公益、环保意识有自觉、保护生态讲敬畏的觉 醒者。白象山采石投产,以其石料蕴藏量可望获利在数十亿计,所以企业在竞买时敢于一掷80200万元。在竞买获得采石经营权后,得知矿区存在1100亩国 家级公益林的隐情,又多次向林业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林地政 策,在得到不可以采石的明确告复后,毅然决断中止合同签约。这一“宁舍金山保青山”的行为不但无可非议,而且理应得到司法支持与社 会弘扬,为什么三门政 府部门还要逼 迫企业为保护国 家生态公益林付出3600万元的沉重代价呢?
为白象山网上挂拍事 件提 供的市场配置和深化改 革的议题点赞。固然,任性行政无畏、生态红线坚守、依法 办事自觉均值得点赞,但白象山挂拍事 件凸显出来的棘手问题,倒逼我们带着问题破题解题。比如,视为挂拍惯例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还有,市场配置决定作用要不要消除平台特 权?就本次事 件来说,浙江省矿权交易中心在《竞买须知》第14条“违约情况和违约责任”的第1、第3款载明:“损害国 家利益、社 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隐瞒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都要承担责罚。可采石经营权出让方违背法禁,任性行政,实际损害国 家、社 会、他人利益和生态环境;三门国土与交易中心联手隐瞒了国 家一、二级公益林的事实,为何凭籍部门、平台特 权可以逃责免罚?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挥好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靠创新推进深改。有行政 权力的执 法者对企业违规行为,能不能做到按法 治所要求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防止滥用权力实施粗 暴的“执 法欺凌”?在对市场进行“负 面清单管理”的同时,要不要对政 府进行“正面清单约束”,尤其对被赋予公共权力并是垄断性权力的政 府部门,是否要实行“凡是没有明确规定其可做的事都不可为”的约束制 度……一个“民告官”的官司带出了问题,聚焦反思,带着“问题意识”求真务实,破题解题,辩证地看真可说是件好事,值得点赞。
权法两相争,总会归正义。无权力的企业尽全力维护 法 治底线、法 律尊严和共 和国的生态环境,让我们坚信白象山能够保持蓬勃生机,它,不该也不会在多年后在地球上消失!
一家参与三门县白象山采石经营权网上挂牌竞买的民营企业,在竞买胜出签订《出让确认书》后,才得知标的物白象山有1100亩国 家级生态公益林。基于敬畏生态红线和法 律追究,这家企业宁舍金山要青山,毅然决断中止合同签约。此后,针对三门政 府部门确凿的重大违法行政事实,为阻止其它企业上当被诈,拯救国 家生态公益林,依法提起了行政诉 讼。
这起“民告官”的诉案,从利益诉求看,是民营企业追索被政 府部门设局所“诈”的3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但官司的背后,让人看到和值得思考的方方面面,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利益诉求。
就事而论,首先,按照国 家法 律法规,禁止在国 家级生态公益林开垦采石,除国 务 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 民政 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 家级公益林地。“法无授权不可为”,三门县国土部门明知 法规禁限设置采矿权,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其次,采石国 家级公益林林地的征占用,必须通 过国 家林业局最终的核准审批,未通 过审核调整就实际占用毁林,要受 刑法 制裁,行政机 关不能逼 迫企业去做违法的事。再次,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 律,要是连采石经营的前置条件都不具备,就把采矿权格式化进而上网拍卖白象山,戏 弄的是法,坑 害的是人,何来的程序合法?岂不是任性行政?
从涉案事 件发生发展来看,我们应该为告官的民企加以点赞——
为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行为点赞。习 近 平总 书 记在谈到建设法 治社 会时指出:“要在全社 会树立法 律权威,使人 民认识到法 律既是保 障自身权 利的有力武 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 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 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 法 治权威。”企业在经营中,守法是第一要义。这家企业在网上竞买胜出后,得知白象山有1100亩国 家级公益林受法保护,毁林触刑,宁舍经营红利,不越生态红线。在自觉守法、抵 制违法的同时,不选择委曲求全,而敢于拿起法 律武 器进行自主维 权。虽赢理而败诉,犹依法求正义。
为企业敬畏生态红线,宁舍金山保青山的自觉意识点赞。谁说企业只是唯 利 是 图、业绩超越业德?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企业的族群中 出现了像涉案企业这样追求利益顾公益、环保意识有自觉、保护生态讲敬畏的觉 醒者。白象山采石投产,以其石料蕴藏量可望获利在数十亿计,所以企业在竞买时敢于一掷80200万元。在竞买获得采石经营权后,得知矿区存在1100亩国 家级公益林的隐情,又多次向林业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林地政 策,在得到不可以采石的明确告复后,毅然决断中止合同签约。这一“宁舍金山保青山”的行为不但无可非议,而且理应得到司法支持与社 会弘扬,为什么三门政 府部门还要逼 迫企业为保护国 家生态公益林付出3600万元的沉重代价呢?
为白象山网上挂拍事 件提 供的市场配置和深化改 革的议题点赞。固然,任性行政无畏、生态红线坚守、依法 办事自觉均值得点赞,但白象山挂拍事 件凸显出来的棘手问题,倒逼我们带着问题破题解题。比如,视为挂拍惯例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还有,市场配置决定作用要不要消除平台特 权?就本次事 件来说,浙江省矿权交易中心在《竞买须知》第14条“违约情况和违约责任”的第1、第3款载明:“损害国 家利益、社 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隐瞒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都要承担责罚。可采石经营权出让方违背法禁,任性行政,实际损害国 家、社 会、他人利益和生态环境;三门国土与交易中心联手隐瞒了国 家一、二级公益林的事实,为何凭籍部门、平台特 权可以逃责免罚?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挥好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靠创新推进深改。有行政 权力的执 法者对企业违规行为,能不能做到按法 治所要求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防止滥用权力实施粗 暴的“执 法欺凌”?在对市场进行“负 面清单管理”的同时,要不要对政 府进行“正面清单约束”,尤其对被赋予公共权力并是垄断性权力的政 府部门,是否要实行“凡是没有明确规定其可做的事都不可为”的约束制 度……一个“民告官”的官司带出了问题,聚焦反思,带着“问题意识”求真务实,破题解题,辩证地看真可说是件好事,值得点赞。
权法两相争,总会归正义。无权力的企业尽全力维护 法 治底线、法 律尊严和共 和国的生态环境,让我们坚信白象山能够保持蓬勃生机,它,不该也不会在多年后在地球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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