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襄城县“太极反腐”暴露出了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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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襄城县“太极反腐”暴露出了啥?(转载)
近期,“沟刘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涉嫌违法违纪遭死亡威胁”再次引发网络热议,而襄城县纪委由于“太极反腐”也被推进了舆论的漩涡。
村民们反映,自去年6月份以来,他们多次向襄城县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丁营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兼沟刘村党支部书记刘玉堂涉嫌倒卖大量集体土地和房产牟取暴利以及干部身份违规造假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但至今杳无音讯。
事实上,从村民们长达半年之久的实名举报,到襄城县纪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遮遮掩掩,再到村支书刘玉堂威胁举报人的暴戾和嚣张,网友们对此的诘问其实非常简单:襄城县的“太极反腐”,究竟暴露出了啥?
一、襄城县“太极反腐”暴露出纪检监察干部群众观念淡薄。
村民们在举报中称,刘玉堂自担任村支书这17年来,以村委名义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分8次倒卖村民集体土地和可耕地高达600余亩,其中约300亩土地被盖成商住房和门面房出售,牟取暴利数千万元甚至过亿。
然而,与此相反,由于大量集体土地和可耕地被频繁倒卖,沟刘村村民们延续“耕者有其田”的梦想被活活击碎,不少人只能依靠外出打工谋生或含泪拾荒。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河南省政府曾颁下“禁令”,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否则按非法占地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样,河南省纪委亦发出通知,要加大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基层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要从严从重查处,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毋庸置疑,村支书刘玉堂倒卖土地和干部身份造假已经涉嫌违法违纪,但襄城县“太极反腐”的背后,不仅暴露出了当地纪检监察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同样也违背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租代征,征走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征走的是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征走的当地党员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
2013年11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中再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坚决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方面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因此,在党中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反***斗争中,襄城县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对照检查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对在非法倒卖土地中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的失职渎职以及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不放空炮。
二、襄城县“太极反腐”暴露出纪检监察干部缺乏责任担当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
事实上,按照中央纪委提倡署名举报的相关规定,对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然而,村民们在举报中称,他们从去年6月23日就开始对村支书刘玉堂涉嫌通过倒卖地产牟利以及干部身份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向襄城县有关部门多次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但时隔半年之久至今仍是杳无音讯。
不仅如此,村民们在实名举报中还遭遇了尴尬的诡异。襄城县委组织部代科长说,“党员问题也不是你们老百姓说了算!要是真有问题,选举时找几个党员给他弄下去不就完了”。而襄城县纪委书记艾寒松则始终让村民“在家等通知”。
那么,襄城县纪委迟迟难以亮剑的“太极反腐”,究竟是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工作责任心“不想为”,还是害怕得罪人“不愿为”,还是担心***分子的打击报复或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的“不敢为”,以致长期听之任之、处处退让。
不过,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纪检队伍建设特别提出的要求,无疑就是一声迎头棒喝。中央纪委要求,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
为了避免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王岐山书记特别强调:“别总是希望发文件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那是不可能的,那是文牍主义。落实主体责任不需要再发文件,关键是敢不敢、愿不愿意把这个责任真正担起来!”
“‘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王书记为此还专门撂下狠话:“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再不作为,咱们就要算算账了。”
因此,网友们亟需追问的是,村民们举报刘玉堂涉嫌违法违纪究竟属不属实?刘玉堂涉嫌非法倒卖地产和造假骗官并非一朝一夕,襄城县纪委为什么总是“看不见”或是置若罔闻?村民们实名举报刘玉堂已长达半年之久,为什么襄城县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此至今仍是秘而不宣?他们“太极反腐”的背后,如果不是缺乏责任担当的失职或渎职,背后到底还隐藏着怎样的利益关联?
三、襄城县“太极反腐”暴露出纪检监察干部涉嫌阳奉阴违。
按照村民举报,刘玉堂通过每年每亩补偿村民600~800斤小麦的方式倒卖农民集体土地并兴建商住房和门面房出售,属于典型的“以租代征”行为。
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中同样明确要求,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然而,说归说笑归笑,刘玉堂不仅轻松地通过倒卖600多亩集体土地和1500余间房产牟取暴利数千万元甚至过亿,而且从来就没有公开过这些资金的去向。那么,这些巨额资金到底是装进了刘玉堂个人的裤兜,还是幕后存在不法关联利益输送? 而刘玉堂倒卖集体土地牟取暴利,究竟算不算违法犯罪?
按照村民举报,刘玉堂于1996年1月11日因非法携带其购买的小口径手枪和48发子弹被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但遭遇刑罚的刘玉堂不但没有因此被开除党籍,反而因祸得福,在服刑期满的1997年春节后被丁营乡党委宣布任命为沟刘村党支部书记。那么,刘玉堂是否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党组织? 丁营乡党委任命刚刚刑满出狱的刘玉堂担任村支书,又是否涉嫌违规违纪?
另外,村民还举报称,初中未毕业的刘玉堂在2006年前后混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时,其使用的山西某大学的学历证书系私自购买的假文凭。而当时在许昌帮助刘玉堂替考者,便是刘玉堂以2万元酬金雇佣来的同村6组村民、原东杜学校教师刘文力。那么,刘玉堂使用假文凭并雇人替考,到底算不算违规造假?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报考者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还明确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事实上,村民们多次实名举报村支书刘玉堂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不但至今杳无音讯,还招来了被举报人的“死亡威胁”:“敢告我,我赖好派个杀手就弄死完。我让他杀谁就杀谁!我那白花花的银子在领导那也不是白花的。”而更为严重的是,襄城县纪委时隔半年之久对此却仍是“挨揍打呼噜,假装不知道”。
去年12月29日,河南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高颖照向许昌市委书记王树山反馈巡视情况时称,“(许昌)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小官巨贪’现象比较突出,市委存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不力、问责不严的情况。”
诚然,围绕反腐的博弈,本来就可能充满利益纠葛或权力斗争,但“件件有回音,案案有公正”,这是对实名举报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对国家法令最适当的遵循。既然如此,在当前国家凌厉的反腐态势下,襄城县的“太极反腐”,是否也暴露出当地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央精神的阳奉阴违?而他们在反***斗争中长袖善舞“脸贴脸,肚贴肚,半个小时挪一步”的背后,又掩盖着怎样的苦衷?
( 媒体人 陈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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